提議者 money ch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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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低薪族群而言,很多都是經濟拮据的家庭,對於發薪日更是期待再期待,但是有時會遇到星期六日,那就會多拖兩天才能收到薪水,如果遇到連假則會拖更久,這時候低薪家庭就必須到處借錢來周轉生活,我是覺得低薪族群本身就已經是社會底層,可否請資方在發薪日遇到假日時,提早在最後一個工作日發薪,讓低薪家庭可以減少周轉的困難。
其實台灣目前的發薪制度是比較有利資方的,就是會壓5天或10天的工資在資方,這我可以接受,畢竟這可以防止有些員工未辦理離職手續就離職,在這個前提下,資方提早一個工作日發薪讓大家互為貴人未嘗不是美事一件。
這個提案不一定要立法強制,但是希望政府可以幫忙思考這個問題。
對於中高階受薪族,應該是沒有這個問題,但是我希望你們可以同情一下低薪家庭的困境,或者你們也希望提早一天發薪,那都可以討論看看,我的重點比較著墨在低薪無存款的受薪族家庭。
對於低薪勞方可以精準安排家用支出,不必擔心遇到假日無炊的窘境。
對於資方只是減少一點點金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