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C
已附議32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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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交通指示燈號為紅黃綠三燈另加各方向通行指示燈號,但由於各種不同的亮燈規則,及燈號眾多不方便辨視,常造成駕駛在分辨上的混淆造成不必要的違規,甚至引起造成重大傷亡的交通事故。建議全面更換為純方向指示形式的紅綠燈,以直行、左轉、右轉及其他各方向指示燈號直接用紅綠燈方式顯示,可參考圖示說明。
1. 各方向當下是否可行進,清楚明瞭,減少對目前各種型態燈號區分不清的問題
2. 減少同一時間需判讀的燈號數量,減輕駕駛者負擔
3. 各方向當下是否可行進,清楚明瞭,因此對是否有違規駕駛情事可清楚判別,不會有疑慮
4. 各方向當下是否可行進,清楚明瞭,減少駕駛對燈號規則不明瞭所引致的不當行進,造成人/車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