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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檢舉達人須公開身分以示對等與公平

提議者 asir

已附議16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36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3-14
檢核
2025-03-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5-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檢舉人身分與器材應受相當之公開與檢驗,以符對等公平原則

利益與影響

現行警方以開立罰單威犯嚴謹,拍攝器材與設立警告提示標誌均有規範,舉發單位與員警身分亦公開公布,惟交通檢舉達人肆意檢具未受相關規範,相片影片是否變造或斷章取義不得而知,被檢舉人往往申訴無門,相信有正義感之檢舉達人是基於正義檢舉,絕不吝於身分曝光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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