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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議公務人員評鑑單位主管制度

提議者 小偉

已附議2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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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5-10
檢核
2018-05-1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7-0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為避免主管公報私仇、徇私包庇、賞罰不公,建議修正人事相關法規,增訂單位部屬評鑑主管的措施,以汰除不適任主管。
  • 目前公務員單位主管每四個月需考核所屬ㄧ次,年終並評當年考績,惟部分主管上樑不正,或其職位係不正方法謀得,已不適任主管及踐行職務,為弭補制度缺憾,應增訂部屬評鑑主管機制,已符合公務員考核健全制度。

利益與影響

為避免主管公報私仇、徇私包庇、賞罰不公,建議修正人事相關法規,增訂單位部屬評鑑主管的措施,以汰除不適任主管。
目前公務員單位主管每四個月需考核所屬ㄧ次,年終並評當年考績,惟部分主管上樑不正,或其職位係不正方法謀得,已不適任主管及踐行職務,為弭補制度缺憾,應增訂部屬評鑑主管機制,已符合公務員考核健全制度。

將有助於汰除不適任主管,保障優秀公務員工作權益,促進國家文官體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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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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