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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食品安全法規制定

提議者 Ashley

已附議5052 (尚餘8日)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4-05-09
檢核
2024-05-1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4-06-29
等候機關回應
2024-08-2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吃這個安全嗎?」應該是近期飼主們最常問的問題。面對日前頻傳的寵物食安問題,飼主們的需求似乎已從吃了更營養健康,退回到「吃了沒事就好!」在寵物登記數已經超越15歲以下孩童數的台灣,寵物食品卻未如人類食品有完整的安全規範及法規條例,發生問題時,擔心的飼主只能恐慌及自救!

寵物無法用言語表達,吃到不安全的食物所產生的反應較為隱性、較難察覺,有症狀時就醫常常為時已晚,總是讓把寵物當家人看待的飼主們自責不已,卻又求助無門。希望政府從訂定專法開始,著手相關法規的訂定與監督,以確保寵物食的安全。

1. 訂定寵物食品安全專法:目前只有動物保護法,並沒有專法針對寵物食品做出適切的規定。建議重新審視現行法規,並參考受到國際尊重的制度,來訂定寵物食品安全法規,此法需要同時適用進口及國產寵物食品。寵物食品範疇應當包括所有可以吃的食物,涵蓋飼料、罐頭、凍乾、零食、保健品等等。

2. 寵物食品監督: 強化所有寵物食品的監督與規範。凡是進口寵物食品,通過符合當地標準規範的檢疫流程,讓劣質寵物食品不得進入台灣。此外,不論進口或國內生產寵物食品之工廠均須註冊,並經書面審查及主管機關查廠合格。未來產品也應該明確揭露委製商以及代工廠資訊。代工廠同樣需要依規定進行申請,通過審查,才能製造寵物食品。

3. 營養標準標示:除毒物、微生物或有害物質之外,對寵物食品營養標準及標示要求也應該也要明確規範。並且接軌歐盟FEDIAF和美國AAFCO標準,只有符合兩大寵物食品標準的營養配方設計,才可在包裝上標註或於廣告中宣稱為主食,讓寵物長期食用。

4. 定期抽樣稽查:目前農業部寵物管理科每年針對市面上100件貓狗食品,依據不同產品特性所對應的高風險微生物與物質進行抽驗。建議將抽檢改為定期化,並增加稽查數量,更重要的是在抽檢後公告檢驗結果,提供毛小孩家長更全面的訊息。查驗時,也應確保該食品採出廠時原包裝,以杜絕分裝、私自更改產品效期或批號等情況發生。

利益與影響

農業部2022年統計全台有三成戶數飼養寵物,相關產業產值近500億,近10年貓犬飼養數每年成長近9%,隨著寵物角色轉變為家人之時,無法可管或規範不完整勢必衍生更多寵物食安問題!呼籲政府相關單位盡速訂定寵物食品專法,給寵物一個吃得安全的權利,給飼主一個免於擔心的環境,寵物食品專法刻不容緩!

執行時間5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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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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