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hen2021
已附議3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9個附議
恐嚇罪的罰則真的太輕了,這樣根本達不成真正嚇阻恐嚇行為人的效用
有想過真的被恐嚇的那些人時時刻刻身處在害怕的情緒中嗎
提議把「人身安全恐嚇」的罰責加強至10萬元罰金,2~3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提出恐嚇者不得接近被恐嚇者方圓一公里以內
3年期間觀察期內不得跟被恐嚇者接觸
期間內以任何方式(與恐嚇者有間接關係人等)試圖接觸被害者,刑罰加倍
身為被害人的我很認真的拜託了,各位…一定要讓它通過。
不只是為了那些被恐嚇的人,也為那些可能被恐嚇的人著想,他們也可能是你的兄弟姐妹或是兒子女兒啊!
可以保護被恐嚇的人,特別是青少年,成年人也含在內。
可以給青少年以及學生族群更多安全,保障他們的生活不受威脅,健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