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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正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之管理政策,防止黑市濫用並加強實證評估

提議者 凱子

已附議11 (尚餘57日)

尚須498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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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6-19
檢核
2025-06-2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尊敬的主管機關您好:

隨著《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目前我國已全面禁止使用類菸品(包括電子煙),並且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指定菸品(如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組件。違法使用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

  • 現況問題說明:

加熱菸至今無一通過審核
根據衛福部公告,至今尚無任何加熱菸產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與審查,導致市面完全無合法加熱菸產品。
電子煙全面禁止產生副作用
目前的「全面禁止」政策,雖然立意良好,但實際上導致黑市交易猖獗,消費者轉向非法購買、境外代購,甚至有查獲非法電子煙摻雜毒品(如K他命、大麻、依托咪酯等)案例。

根據媒體報導,2023年新北市警局曾查獲含毒電子煙超過百起(來源:聯合報,2023/6/7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191047)。
衛福部112年查緝統計資料顯示,非法電子煙案件逐年增加,潛藏青少年濫用、健康危害之風險。
全球趨勢與政策參考

日本、韓國、英國、紐西蘭等國均採「管理不等於全面禁止」之政策,例如英國允許醫療級電子煙做為戒菸工具,日本開放加熱菸但嚴格管制行銷。
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各國應以風險比例、實證基礎進行分級管理。

  • 政策建議:

針對加熱式菸品建立明確公開的審查流程與時程

建議主管機關公開審查標準,並對申請案件給予明確審核時程,避免產業與消費者陷入灰色地帶。
電子煙採取分級管理,非全面禁止

建議開放經過合格檢驗且不添加毒品成分的電子煙產品,並比照一般菸品進行實名購買與年齡限制。
加強溯源與抽驗,杜絕摻雜毒品電子煙流入市面。
加強教育宣導與成癮防治

持續針對青少年進行成癮防治教育,落實校園查緝,但避免因全面禁止反而促使青少年轉向非法獲取更危險之產品。
參考國外經驗,推動實證政策

鼓勵結合醫療戒菸輔導,對合法電子煙加強稽查、管控,但也需給予科學實證機會,避免單純以禁止取代管理。

  • 結語:

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雖有其立意,但可能造成黑市與公共安全隱患。建議政府參考國際經驗,建立公開透明的審查與分級管理機制,兼顧民眾健康與實際管控效益。

利益與影響

利益與影響

  • 減少黑市與毒品流通風險

採取「分級管理」而非全面禁止電子煙,有助於降低非法市場規模與犯罪風險。現行政策雖嚴格禁止,但反而助長走私、地下交易,並增加不法分子在電子煙中摻雜毒品(如大麻、K他命、依托咪酯等)的機會。合法管理可提升產品溯源與稽查效率,守護青少年與社會安全。

  • 減輕執法壓力、提升行政效率

合法化合格產品可使執法機關資源集中於查緝非法品、毒品混入等重點領域,減少基層單位與學校在校園內無止盡查緝的壓力,提升整體執法效率。

  • 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健康

訂立公開透明的審查及管理機制,可使消費者選用經檢驗合格的產品,降低健康風險。與其讓消費者購買來路不明商品,不如加強規範、明訂標示、確保產品品質。

  • 促進產業創新與稅收

開放並規範新型菸品產業,能促使業者投入研發安全配方與減害產品,同時創造稅收,有利於社會福祉政策推動。

  • 預期社會效益

參考國外經驗,將新型菸品納入健康風險評估與分級管理,有助於兼顧公共衛生、消費者選擇與社會治安,並避免政策落後於實際社會需求。
結論:
若能修正現行政策,參考國際管理經驗,實施分級與實證管理,將有助於減少非法交易、降低健康與治安風險,實現更務實且有成效的菸害防制政策。

執行時間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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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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