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罐頭
已附議2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9個附議
役齡男子在當兵前申辦護照,護照上會加蓋一個,「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的印章,每次出國都要核准。
即使當兵完了,只要護照上沒有蓋兵役管制註銷的印章,都要隨時帶著退伍令很不方便。還要冒著被移民官擋下來禁止出境的風險
但是註銷兵役管制,要到外交部各辦事處的內政部、國防部櫃台蓋章,明明整個手續很快只要十分鐘,許多人卻得開一個小時以上的車去辦理,非常不方便。
建議此業務應該要開放給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或者戶政事務所代為辦理,機場也可以增設相關服務的櫃台,方便民眾辦理。
像我住在台南,就得跑到高雄或嘉義的辦事處去辦。如果有的人剛退伍就要接著出國,根本沒那個時間,還要冒著被移民官擋下來的風險。
外交部只有五個辦事處(台北、台中、嘉義、高雄、花蓮),註銷兵役管制只需要蓋個章,影印護照正反面,然後登入到電腦,這麼簡單的事情,卻一定要浪費時間到外交部處理
真的很沒效率,希望可以檢討改進。
服兵役是國民義務,履行兵役義務後出國是國民的權利,如果只因為護照沒蓋章被刁難,甚至禁止出境,對於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難免會有侵害,希望外交部、國防部、內政部一起討論出適當的解決辦法,不要再讓人民勞師動眾,動輒花費數小時去辦十分鐘就可以辦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