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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政府帶頭重視代理教師權益,將代理教師納入教師法保障

提議者 mdking001

已附議3894 (時間已截止)

尚須110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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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8-13
檢核
2022-08-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12-1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請政府帶頭重視代理教師權益,將代理教師納入教師法保障

      因為少子化及年改衍生的國民教育體系教師的新陳代謝已經近乎停頓,外加超額問題嚴重,教育現場必須啟用大量代理教師來解決問題,但是代理教師的權益是否有受到政府的重視?

      根據統計,全國國中小每10位教師中,就有1名代理教師,偏鄉更甚,也聽過小校全校只有一位正式教師。在各種團體及關心教育問題的立委關注下,目前越來越多縣市願意給予代理教師完整的聘期,但是很多縣市政府卻把這應該的權益當成是福利,甚至額外解釋,讓代理教師必須負擔更多莫名的責任。

      以筆者所在屏東縣來說,今年開始給予偏鄉地區教師完整聘期,卻又一只公文給各校:「請各校在暑假期間給予代理教師任務,並落實差勤管理。」因此各校開始規定,代理教師暑假必須每天到校,各處室也必須生出工作給代理教師。什麼工作?反正正式教師放假去,沒人做的事情就丟給代理教師做就好,反正這是上頭規定的(部分其它縣市也是如此狀況)。筆者詢問屏東縣教育局,回覆這是教育部的建議,詢問教育部,國教司表示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這種踢皮球方式,令人心寒。

    根據教師請假規則12-1:「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很多人誤會教師可以爽放寒暑假,實際上教師沒有特休、超時工作,學期中連生病想要請假都因為課務問題必須考慮再三。寒暑假給予教師備課、充電幾會,合情合理,還幫政府省下了大量公費排代的額外支出。

      但是,很抱歉,代理教師不適用教師請假規則,只是約聘雇人員,而且雖然要繳勞保,但是卻跟正式教師一樣,不受勞基法保障。

    《教師法》明訂教師的權利義務,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保障,有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參加教師組織的權益。

     但是,很抱歉,代理教師不適用教師法,更不用說正式教師享有的不論優劣隨年資調薪、考績獎金、給假規定等等。代理教師無法參與校內各項委員會,無參與重大校務決策之權益。又《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裡明定代理教師不得擔任導師、行政,但實際教學現場中有多少縣市政府用「特殊情況」為由讓代理教師擔任導師及行政?偏鄉就更不用說。

      簡言之,台灣代理教師現況,講到工作責任就說要比照正式教師,要滿滿教育愛。說到應有權益就一切依法辦理,屏除在各式法規之外變成孤兒。做的更多,卻領得更少,這已經不只是同工不同酬的問題了。

     若暑假有這麼多工作需要做,為什麼只落實代理教師差勤讓代理教師來做?這是否是政府帶頭歧視壓榨代理教師?地方政府若真的重視偏鄉教師流動問題,是否至少不該把代理教師應得的完整聘期變成一種施捨,中央政府若重視代理教師問題,至少該早日把代理教師納入教師法的保障,不要讓代理教師變成法規孤兒。

    

利益與影響

1.將代理教師納入教師法保障,不讓代理教師成為法規下的孤兒。

2.降低偏鄉師資流動,留住優秀老師。找不到人才應該是要提高誘因,而不是降低標準,事關百年大計的教育更該如此。

3.師資穩定,教育才會有品質,即便沒有選票,也該有更多人重視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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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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