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凜沁夜羽
已附議6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0個附議
開放所有交通罰單(包括:汽車、機車、慢車、行人、攤販)都可在四大超商繳納(除「不得郵繳」的案件的第1期款外)
「得郵繳」的案件(汽車、機車、慢車、行人、攤販均同)永遠可在四大超商繳納
「不得郵繳」的案件(汽車、機車、慢車、行人、攤販均同)在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單筆分期繳納設定之後(不包含多筆分期、已移送強制執行、已核發債權憑證的案件),並同時繳納第1期款,第2期以後的罰鍰即可在四大超商繳納
在四大超商繳納時,可以使用多媒體機台查詢違規資料並列印繳費單(汽車、機車、慢車、行人、攤販均同),亦可直接到超商櫃檯掃描裁決書上的條碼來繳納(汽車、機車、慢車、行人、攤販均同)
讓民眾更方便(減少交通與時間成本),交通罰單大部份的民眾都喜歡在超商繳納,而且超商是24小時營業,任何時間都可以去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