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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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執行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之精神,建議相關教育主管機關應立即啟動針對全國國民中小學於早自習、午休等非正式上課時段,進行任何形式之考試或練習的專案稽查,並對違規學校及相關人員予以嚴厲懲處,以有效遏止學校知法犯法之亂象,真正保障學生學習權益與身心健康。
現行行為分析
根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明確禁止學校於早自習、午休等非正式課程時間進行考試。然而,本意為保障學生自主運用時間、適度休息的政策,在許多學校並未被確實執行。
觀察發現,學校常以「課後練習」、「小考」、「進度測驗」甚至「週考」等名義,公然無視法規,幾乎每天都利用早自習、午休、下課(甚至用餐時間)等時段實施以「練習」為名的考試。這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不僅嚴重侵害學生的休息時間,也造成以下負面影響:
學習壓力加劇:學生在非正式上課時間仍處於高度緊繃的考試狀態,長期累積的壓力影響身心發展。
剝奪自主時間:早自習與午休本應是學生自主閱讀、準備文具、社交互動或單純休息的時間,違規考試剝奪了這些寶貴的自主學習與社交機會。
法規形同虛設:學校公然違反教育法規,不僅破壞了教育制度的權威性,也向學生傳達錯誤的價值觀,即「規矩可以被無視」。
建議事項
為徹底解決上述問題,特提出以下具體建議:
建立常態性專案稽查機制:
教育主管機關應成立跨縣市聯合稽查小組,以不預警、無通報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至各國民中小學進行現場查核。
查核項目應包含:學生聯絡簿內容、早自習與午休實際活動觀察、學生及教師匿名訪談等,多方佐證以確認是否存在違規行為。
制定明確的違規懲處辦法:
對於經查證屬實有違規行為的學校,應依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懲處。例如:取消校長年度績效獎金、扣減學校補助款、要求校長及教務主任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報告。
對於屢次違規的學校,應追究校長與相關主管人員之行政責任,必要時可考慮調職或記過等處分,以達到警惕效果。
暢通且保密的檢舉與查核機制:
設置一個獨立且保密的線上檢舉平台,讓學生、家長或教職員工能無後顧之憂地檢舉違規行為。
對檢舉內容應迅速處理並回覆,並對檢舉者身分嚴格保密,確保其權益不受損害。
加強法規宣導與教育輔導:
要求各校定期對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導「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之內容,明確告知禁止事項及違規後果。
針對違規學校,除了懲處外,應提供專業輔導與諮詢,協助其調整教學規劃與課程設計,從根本上解決教學進度壓力,避免「借用」學生休息時間。
結語
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健全的個體,而非將學生塑造成只會考試的機器。嚴格查處國中小違規早自習與午休考試,不僅是維護教育法規的尊嚴,更是回歸教育的本質,讓學生在正常的作息與合理的學習壓力下成長。期盼相關單位能正視此問題,並採取有效行動,共同為下一代打造更健康、更具人文關懷的學習環境。
嚴格查處國中小違規利用早自習和午休時間進行考試的行為,是為了落實教學正常化,其利益與影響可從多個層面來探討。
利益
保障學生權益與身心健康:
提升教學品質與效率:
建立健康的教育生態:
影響
短期內可能面臨適應問題:
對升學競爭的影響:
總體而言,嚴格查處違規考試是為了讓教育回歸本質,讓學生在更健康、更自主的環境中學習。儘管短期內會面臨一些適應與觀念上的挑戰,但長期來看,這項政策有助於建立一個更為人性化、更注重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