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保障身障参政權

提議者 保障身障参政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4-02-19
檢核不通過
2024-02-2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年來聯合國通過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而現在關於身心障礙的法律、規定及辦法,部份條文已不符現實中的須求,且有的甚至已違反公約,本人建議,政府既然保障原住民参政權,何不保障身心障礙者参政權?因為唯有身心障礙者才會了解身心障礙者真正須求,而制定法規之人大都天馬行有的未辦理聽證會取得身心障礙者建議,設定出來的法規根本無法貼合民意,變成四不像。譬如說最近賀瓏夜夜秀事件,對於歧視身障言論,政府無法立即作出相關懲處及追究,就是立法上無法作到公約中的規定,導致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

本人建議在地方選舉或立法委員選舉還是國家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大法官……等,都要設立身心障礙者保障名額或不分區立委須要有身心障礙者名列前面的提名,如此身心障礙者才能有能力為自己制定適合且貼近民意的法規,勿讓未親身經歷的人制定出天馬行空的法規,以上提案,希望大家能支持,為台灣在公約上踏出更大一步,謝謝您。

利益與影響

身心障礙者為自己制定出不容歧視,且保障弱勢身份的相關法律,進一步影響世界上其他國家,讓身心障礙者或其他弱勢能更得到重視,不管是就業或人權……等,更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也讓台灣的民主精神比其他的國家走在最前面。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