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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說明】
近年來,台灣教育現場逐漸面臨校園秩序失衡、高衝突學生事件頻傳、教師流失的狀況。第一線教師除了承擔教學工作外,還需面對個案學生長期失序與情緒問題、家長濫訴、偷拍/錄影與社群網路公審、行政壓力等問題。
而目前制度下缺乏真正的教師法律保護、家長責任機制、數位時代下的校園隱私保護。導致導師間的寒蟬效應,更讓一般學生受教權受損、問題學生無法真正獲得協助。
本提案並非要求恢復威權教育,而是希望建立「有秩序、支持、責任」的教育制度。尊重教師的工作環境、保護學生受教權,並讓部分學生理解「權利」與「責任」無法脫鉤的應有心態。
【改善要點】
一、建立「善意管教與教師保護制度」
二、建立「高衝突學生分級支持與轉介制度」
三、建立「家長協力義務制度」
四、建立「教師數位斷訊權與工時保障」
五、建立「校園隱私與數位影像保護制度」
【詳細說明】
一、建立「善意管教與教師保護制度」
目前教師即使依法維持秩序,也可能因家長投訴、錄影公審、行政調查或司法程序而長期承受壓力,導致許多教師產生「少做少錯」的寒蟬效應。
【具體實施】
(一)修正《教師法》第32條:明定教師基於維護教學秩序與學生安全,可依比例原則採取合理管教措施。詳細可參考英國的「合理管教權」制度。
(二)建立申訴初步審查制度:對於缺乏具體證據、濫訴、惡意羞辱的案件,應由教育局或第三方先行篩選。
(三)建立教師法律與心理支持:面對投訴,中央應明訂地方政府須提供相應的法律、心理諮商、行政陪同給教師。
(四)建立惡意或明顯失當申訴之責任制度:若最終確認屬惡意濫訴,可要求上訴方負擔必要法律費用及名譽損害賠償,避免申訴制度淪為騷擾工具。
二、建立「高衝突學生分級支持與轉介制度」
目前台灣對於長期辱罵或騷擾教師、暴力行為、反覆干擾教學或重大霸凌者,往往只有「記過+持續輔導」,缺乏真正升級處理與跨專業接手制度。
【具體實施】
(一)建立三級分流制度。
Level 1:一般干擾,由校內輔導處理,並同步設置獨立投訴管道避免校方為息事寧人而吃案。
Level 2:反覆重大干擾時強制啟動共同個案管理 (導師、心理師、家長、教育局等),避免將壓力丟給第一線導師,或全權交由學校處理。
Level 3:涉及暴力、持械、長期霸凌、嚴重影響班級秩序者,可參考英國的「校內隔離」或是日本的「出席停止制度」,進行物理上隔離。
三、建立「家長協力義務制度」
目前部分家長拒絕配合或甚至反向攻擊教師,導致學校無後續處理能力。
【具體實施】
當學生進入個案管理階段後,要求家長有義務出席會議、配合相關輔導措施。若長期拒絕配合則由教育局等政府單位共同介入列管。可參考新加坡的強制親職課程。
四、建立「教師數位斷訊權與工時保障」
目前許多教師於下班後、深夜與假日仍因家長壓力須持續回覆訊息,導致工時無限延長與職業倦怠。
【具體實施】
參考法國與澳洲,建立教師數位斷訊權,除重大校安事件外不得強制要求教師於非工作時間回覆,也禁止將未於下班後回訊息列入任何考核、聘用審查等評量之參考。(若家長因此向學校申訴,則應參考第一大項的改善方向,於初階篩選掉無理濫訴)
五、建立「校園隱私與數位影像保護制度」
近年來於校園內偷拍、錄影並上傳社群媒體公審老師與同學的情況日益增加。此現象可能造成名譽損害、學生隱私外流、網路霸凌等後果,然而目前台灣對此缺乏明確一致規範,導致教師與學生皆缺乏保護。
此外,由於散布成本極低,即使最終確認內容不實或涉及侵權,受害教師與學生往往仍須自行承擔名譽損害、心理壓力、法律成本及社群長期影響,形成嚴重不對等現象。
【具體實施】
(一)建立校園錄影與散布規範
教育部應明定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於教學空間任意錄影、錄音或散布教師與學生影像。
若涉及羞辱、公審獵巫、深偽剪輯、非基於公共利益之散布,學校應可要求下架,並執行校內調查、輔導程序及教育局通報機制。
但若涉及教師違法、暴力、性騷擾、重大公共利益,則學生保留證據之權利仍應受到保障。
(二)建立數位霸凌與影像侵權處理制度
學校應建立正式處理程序並由教育部建立統一處理原則,避免各校標準不一。
(三)建立損害賠償與監護責任制度
若學生未經同意散布教師或其他學生影像,經調查確認後,應建立下架與公開更正義務、其監護人須負擔相關受害者之必要心理與法律費用以及名譽損害賠償責任。
此制度目的並非壓制學生表達自由,而是建立「數位時代下,言論自由與責任並存」之基本觀念。綜觀法國、日本、英國均已對此提出相應的規範。
【整體效益】
一、避免教師荒與教育現場崩潰
OECD TALIS 指出教師工作壓力與課堂失序問題持續增加,若台灣持續缺乏支持制度將加劇教師離職、師資短缺的長期問題。而建立分級制度後可兼顧高衝突學生輔導,以及多數學生正常學習權益。
二、降低校園暴力與青少年偏差行為
建立清楚界線、責任與支持制度,有助降低校園暴力、網路羞辱文化及青少年偏差行為。且許多高衝突行為背後其實涉及家庭失能、特殊教育需求或精神健康問題,建立跨專業制度後可避免學生被簡化為「壞學生」,而能真正獲得長期協助。
三、建立「自由與責任並存」的教育觀念
教育除了傳授課本的知識,也應教導生而為人的基本倫理觀,包含尊重他人、對行為負責、理解界線與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