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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區立委名額由各縣市平均分配

提議者 cjh

尚須499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6-12-04
檢核
2016-12-0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自行撤案
2016-12-0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不分區立委有31席,是由政黨票比例分配,選民無法直接選舉不分區立法委員。不分區立委無法得到直接民意授權,而是由政黨選擇何人可以當不分區立委,當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時,不分區立委資格隨即消失。再者不分區立委表現不符合民意時,選民想要發起罷免卻無法罷免。選擇權跟罷免權是選民的權力,為何會有民意代表選民想到罷免都沒權力。

台灣目前有6直轄市11個縣,如不分區立委由各縣市各佔2名有34名額。如立法委員總數不是奇數由區域立法委員增減一位。不分區立委由各縣市全體選民選舉,這樣不分區立委也有民意基礎。

假如這樣變動太大,也可各縣市先有一位不分區立委,其他還是由政黨票或不分區立委票比例產生。

利益與影響

不分區立委會有民意基礎,選民的選舉權跟罷免權才有完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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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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