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Fliszt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今年調查74家包含手搖飲、咖啡店及早午餐店的鮮奶茶類飲品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僅八家於官網或菜單上完全揭露所使用的牛奶品牌,例如有人在官網顯示飲品(紅茶拿鐵)使用小農鮮奶,經調查員詢問店員,答案卻是使用光泉乳香世家品牌。而部分店家的鮮奶營養標示,與實際銷售內容不符。
市面上的鮮奶茶和奶茶有十元價差,消費者不會希望多花了十元卻喝到保久乳做成的鮮奶茶,希望政府採取行動讓店家揭露、標明實際使用牛奶品牌,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取材自《國語日報》113年7月11日27452號)
揭露牛奶的品牌,就會影響消費者的選擇,從而讓真正的小農鮮奶被使用,造福小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