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張振竝
檢核未通過
想坐牢的人可以去警察局登記申請,並由警方與輔導師(心靈、教化師)進行面議,經面議後仍執意坐牢者,需簽署無異議切結同意書(請全程錄影、音)並抽取刑期籤(刑期籤以數字表示,分別為0.5、1、1.5、2、2.5、3......依此類推至7年),且無需支付伙食費用,待獄期至70%可申請假釋乙次(僅生效ㄧ次),刑期滿時可選擇出獄或抽籤(追加獄期)。
另經法律程序判決者,每日伙食費30元,且刑期為1.5年起。
想坐牢、想不開或無法自我約束的請不要拖別人下水,那些無緣故被傷害的男女老少及設施都是無辜的,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警局會安排接送並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