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um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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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農委會的資料可得知目前全台灣收容所的收容量僅有約2萬隻左右,且各地收容所均已收滿,無法再進行大量收容
相較於遊蕩動物總數約15萬隻,公立收容所勢必無法提供足夠收容空間容納所有流浪動物,過量收容會造成動物生活品質下降,再者增建收容空間也有困難
再者現今流浪動物政策以TNR為主,而進行TNR需要醫療技術及較高的成本,民間單位並無足夠能力大量執行TNR
由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的TNR計畫執行經驗得知如果TNR執行量能不足,對於流浪動物減量沒有幫助
故建議將公立收容所目前所收容隻動物清空,轉交給民間收容,然後將原有收容空間完全改建為手術空間,並且將原來維持收容動物之生活的經費轉為用於進行絕育之耗材成本
除了收容動物本來執行絕育的經費外,維持收容動物的生活是一筆長期且對流浪動物減量政策無效的支出
將原有收容空間完全改建為手術空間,並且將原來維持收容動物的經費及人力轉為用於進行絕育之耗材成本可以改善目前TNR量能不足狀況,增加TNR的效率
至於取消收容後,執行絕育後不適合回放的動物可以交由民間收容所收容並執行認養工作,這樣也可以節約管理人力轉作其他動物保護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