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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部份駕駛人會有改車行為,目的是增進自身騎乘駕駛的體驗。但部份駕駛改管往往罔顧其他用路人及主幹道鄰近居民,另禁止改造汽機車開罰單又無法有效杜絕此一情形,適當的管理會比一味的禁止更能有效控制並顯著降低馬路噪音污染的狀況,因此建議開徵汽機車噪音税。
如上述,據瞭解,一些改排氣管造成高分貝噪音的使用者,遭檢舉開罰後會將原廠排氣管換上車體並前往驗車,驗車通過後再將改造管裝回,對於鄰里以及幹道附近居民並沒有任何改善。
以公民檢舉或是警察使用公權力攔檢的方式,一經檢測並高於一定標準,即開徵汽機車噪音税,以級數高低作為罰款標準,逐月徵繳,不強制驗車或是強制改回原管,直到該駕駛人主動至監理單位提出申請,始可註銷徵稅登記。
並且為了避免換管以應付檢查的情事發生,經檢查確定超標,但有登記過並已註銷,應視為累犯,稅率翻倍,以避免僥倖。
許多會製造噪音的排氣管,除了是老舊零件外,大宗的使用者是為了逞快並用高分貝音量引起他人注意,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
徵集到的稅金可以比照菸捐,作公益用途,例如補助耳病患者或是高噪音路段建築物隔音設備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