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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 喪假 婚假 產假 陪產假

提議者 祐瑋

已附議5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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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8-28
檢核
2017-08-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0-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勞基法喪假 婚假 產假 陪產假 天數都比公務人員天數少,提議修改為一致天數

利益與影響

   以喪假為例 勞基法是規定父母喪是8天,如果治喪天數是14天的話就必須請到自己的特休,甚至是不給薪的事假°

  修改為一致後就可以不需要請到特休假或是事假,比較特殊的假別改為和公務人員一致,不是每年都有的特休對企業主的影響應該不大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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