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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陳述
近年來,黑幫組織在台灣的活動日益猖獗,涉及暴力犯罪、詐欺、毒品交易、網路賭博、地下金流等,嚴重威脅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2025年1月,新竹縣竹東鎮更爆發疑似黑幫尋仇的槍擊事件,造成1死5傷,顯示黑幫對一般民眾生命安全已構成直接威脅。
然而,我國現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刑法規定,多半需等犯罪行為發生並蒐集到足夠證據後,才能展開法律行動,且定罪困難、認定標準模糊,使執法人員抓人、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往往無法判處重刑,造成「執法前線辛苦,判決結果輕縱」的社會觀感與司法信任危機。
此外,黑幫組織長期透過合法公司掩護非法活動,滲透建築業、保全業、殯葬業、金融圈、甚至政治圈,擴張勢力卻難以從法源上進行有效打擊與封鎖。因此,我們有必要參考日本《暴力團對策法》經驗,制定《黑幫組織防制法》專法,從制度面徹底瓦解黑幫勢力的根基。
📌 具體建議內容
一、制定《黑幫組織防制法》,內容建議如下:
1. 指定黑幫組織制度
由主管機關依據調查結果公告「指定黑幫組織」名單,載明其組織名稱、負責人與分支架構,定期更新,並供公私部門查詢、辨識與拒絕往來。
2. 限制黑幫從事特定高風險行業
禁止黑幫組織成員或控制公司經營如徵信、保全、債務催收、地下金流、殯葬、建設投資等行業,防止其藉合法外衣從事非法行為。
3. 切斷資金流與交易管道
規範金融機構對於黑幫組織的交易應即時通報並凍結資金;禁止與指定黑幫組織進行資金往來、簽訂契約或參與政府採購。
4. 強化司法認定與量刑依據
法律明定:若屬指定組織成員,涉及暴力、恐嚇、詐欺、勒索等犯罪時,應加重處罰;法院可引用公開名單與調查資料作為量刑依據。
5. 建立跨部門聯防系統
整合法務部、警政署、金管會、內政部、地方政府、勞動部等,組成反黑協作平台,統一資料庫、通報與監控程序,全面封鎖黑幫活動空間。
6. 保護並獎勵舉報者
建立匿名安全的舉報管道,並提供揭弊獎金或必要的人身保護措施,鼓勵一般民眾勇於檢舉黑幫活動。
7. 教育宣導納入法定責任
要求各級學校與地方政府每年辦理「拒絕黑幫滲透」講座與宣導,強化社會防黑意識。
⚖️ 與現行法律之比較與優勢說明
目前我國打擊黑幫主要依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但該法僅適用於「明確組織犯罪」的情形,且需等犯罪行為發生後始能啟動偵辦程序。其餘如刑法對於恐嚇、詐欺、傷害等罪,則僅處理單一行為,無法針對黑幫整體運作進行干預。
此外,由於沒有明文的「黑幫組織名單」制度,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往往無法認定被告是否為黑幫成員,導致量刑過輕、甚至無罪釋放。這形成一種制度性的漏洞:警察抓人、檢察官起訴,法官卻因無法認定黑幫身分而輕判,打擊效果大打折扣。
與此相比,《黑幫組織防制法》具有下列五大優勢:
1. 建立黑幫名單制度,提供明確判定依據,讓法院量刑有法可循。
2. 制度性限制黑幫經營領域,避免其藉合法掩護進行非法行為。
3. 切斷金流與交易來源,有效壓制其經濟活動與再生能力。
4. 預防性措施得以啟動,不需等犯罪結果發生才能介入。
5. 跨部門資料聯防機制,強化行政效率與整體對抗黑幫力道。
🎯 預期成效
-從法制面全面壓縮黑幫組織的社會與經濟空間。
-建立司法明確判斷與加重量刑的依據。
-提升警方與檢方的偵辦效率與定罪率。
-增加企業與民間辨識與抵制黑幫的能力。
-建構長期、穩定、制度化的反黑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