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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ノ° ロ °)ノ彡┻━┻
已附議17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22個附議
台灣的毒品犯案率不管是在國外或國內都越來越高
很多出獄的毒犯還是照樣在犯,毒品管理條例的刑罰應該要加重並將毒品製造根源消滅
建議如下:
施用者 改為1~5罰金和有期徒刑4年,持有者有期徒刑3年
施用者 改為1~5罰金和有期徒刑3年,持有者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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