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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毒品刑責,並將毒品製造根源消滅

提議者 (ノ° ロ °)ノ彡┻━┻

已附議17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2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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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5-06
檢核
2019-05-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7-07
加重毒品刑責,並將毒品製造根源消滅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的毒品犯案率不管是在國外或國內都越來越高

很多出獄的毒犯還是照樣在犯,毒品管理條例的刑罰應該要加重並將毒品製造根源消滅

 

建議如下:

  • 不管第幾級毒品,製造販賣運輸改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不管第幾級毒品,不得假釋出獄
  • 第三級毒品: 

       施用者 改為1~5罰金和有期徒刑4年,持有者有期徒刑3年

  • 第四級毒品:

      施用者 改為1~5罰金和有期徒刑3年,持有者有期徒刑2年

     

 

 

 

利益與影響

  • 不要讓台灣變毒品王國
  • 減少毒品犯案率

8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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