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yYoung 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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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現在台面上因選舉而當上首長、立法委員、民意代表們,其行為常常超出人民的想像。
不管發生什麼事只知道爭功諉過,常見只知耍嘴皮子,進而外行指導專業,其行為與人民脫節過甚。
因此建議選舉候選人的參與資格應限制至少應該有3年的基層服務經驗,減少當選後不知民間疾苦的機率。
註1:關於基層,指得是農工商,而非某某代表助理之流,並且排除富N代此類有靠山的人,才比較有腳踏實地的想法,方能真正貼近基層。
註2:關於除首長外,委員代表之類的當選員額比例,應依國家未來5年走向決定,區域當選人員專業(依其基層服務項目決定,同公司同職務內容滿三年以上方可例為一專業),例如國家未來5年發展重點為,工業(含能源)40%,商業(含服務業)30%,農業20%,其他(醫、教、金融之類)10%,則委員代表之類的當選員額比例當選比例就不應超出未來國家預基發展的20%,即當選人專業比例上限為工業(含能源)60%,商業(含服務業)50%,農業40%,其他(醫、教、金融之類)30%。
註3:當選人因故無法續任時,補選參選員專業由整體委員代表的比例決定,工業專業員額不足就限定參選人只能是工業專業,商業專業員額不足就限定參選人只能是商業專業。
假設預期選出7人的代表,則依專業比例上限為工業(含能源)60%,,商業(含服務業)50%農業40%,其他(醫、教、金融之類)30%推定各專業當選人數,即使票數較高,專業員額超出仍算落選(婦女保障名額):
工業上限60%即4人,商業上限50%即3人,農業40%即2人,其他30%即2人
國家未來,應該由專業決定,而非外行指導專業。
修改後應可降低只會耍嘴皮子,只會做表面工作,不知民間疾苦者的當選機會,以期再創國家未來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