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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任何事故造成之骨折得申請核發殘障車位臨時證

提議者 臭屁屁

已附議1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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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3-03
檢核
2022-03-0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5-0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因車禍或其他疾病所造成之暫時性行動不便狀態,應將依醫師醫囑之相關休養期間核發殘障車位使用證,並得已依醫況隨時延長或縮短核准期間。

因病患在受傷期間行動不便造成無論是就醫或是洽公常常因無相關證明無法找尋適合之車位停放,實屬相當不便,所以我發起這個公共政策,也算是為病患謀福利。

利益與影響

因病患在受傷期間行動不便造成無論是就醫或是洽公常常因無相關證明無法找尋適合之車位停放,實屬相當不便,所以我發起這個公共政策,也算是為病患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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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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