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子瑜
檢核未通過
觀諸歷史,政治與宗教為橫跨人類社會之悠久制度。惟進入民主時代,為確保自由、平等及多元之開放社會,防止極端主義破壞公共制度及個人隱私,在符合上述原則下,先進國家多不涉入宗教組織之運作及教義宣揚,同樣亦不允宗教透過政治過程,將特定教義以強制力強迫其他非信徒之國民接受。法國於1905年施行之政教分離法,即為一例,也確立了民主共和國世俗主義之治理原則。
台灣雖沒有濃厚的政教合一背景,但近來觀諸重大社會議題,均不難發現有持特定宗教信仰者,欲將自己之信仰,透過法律制定強迫非該信仰者接受,甚至以此做為國民教育之依據。此舉已嚴重危害上述民主共和國之基本原則,爰此,藉本平台提案,建請相關主管機關制定政教分離法,以確立我國世俗主義之原則。是否有當,提請公決。
確保世俗主義原則,讓政府施政能本於維護且深化社會之多元、開放、民主特性,保障個人隱私及自由,不受特定宗教或極端主義之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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