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因應112年彈性調整補上班達6天,建議修改法令以國定假日挪移為主,無須利用週六補上班。

提議者 關心者們

已附議1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6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3-02-07
檢核
2023-02-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4-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112年彈性調整補上班長達6天,建議以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四大民俗節日為主才實施彈性調整放假,並由三個紀念日挪移至彈性調整之日,一樣在週二或週四才調整,而且每年不一定四大民俗節日都會遇到要彈性調整。。

2、方法是將1月1日開國紀念日、2月28日和平紀念日、10月10日國慶紀念日三個紀念日調整至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四大節日才實施彈性調班。

3、優點是以後每年休假配合民情及風俗習慣是以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四大節日為主,一年調整補上班不會超過3天。

利益與影響

1.國定假日是以三天紀念日及四大民俗節日為主,紀念日以紀念為主,挪移假日至四大民俗節日才實施彈性調整放假,解決補上班的問題。

2.讓民眾每年休假配合民情及風俗習慣是以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四大節日為主,可以有較多天數安排休假旅遊。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