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教師應比照醫師制度:未具教師證者不得進入公立學校任教,並改善教師待遇,提升教育品質

提議者 Conan

已附議29 (尚餘12日)

尚須4971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7-19
檢核
2025-07-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為保障學生受教權與教育品質,政府應比照醫師執業制度,確立「無教師證者不得任教於公立中小學」之原則,並同步改善教師待遇與聘任制度,鼓勵具資格者投入教職,避免無證人員長期「代理」或「濫竽充數」的情況,破壞教育專業性與永續發展。


具體訴求如下:

比照醫師法規,明訂教師須持證上崗,未具教師資格者不得於國民中小學任教(包含代理、代課、專長教師)。

修正相關法規漏洞,限制無教師證者擔任主責授課教師,避免違法迴避《教師法》規定。

改善教師聘任制度與待遇(包含代理教師保障、聘期穩定、薪資提升),強化具教師證者願意進入公立教育體系之誘因。

全面檢討代理教師制度,建立專業聘任機制,讓教育回歸專業。

 
📌 具體建議與法規依據

一、比照醫師法,確立教師專業執業門檻

《教師法》第6條:

 「公立各級學校教師,應依規定經教師資格檢定及格,取得教師證書。」

《醫師法》第11條:

 「非領有醫師證書不得執行醫療業務。」

教師與醫師同為關鍵專業人員,對人民基本權利(教育權與健康權)負有直接影響,因此應一體比照,設置執業門檻,杜絕無證者任教。

二、教師資格檢定制度證明其專業性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4條:

 「經教育部審定合格,始可發給教師證書。」

目前教師證須經專業學分訓練、半年教育實習、及格之教師資格檢定,門檻明確,為教育專業把關。然而,現行制度卻容許未具教師證者大量進入教育現場,形同廢弛專業制度。

三、無證任教情形普遍,衝擊教育品質與學生權益

教育現場因待遇偏低、聘期不穩,導致合格教師不願任職,學校乃以低薪僱用大量無教師證者,形成「假性教職門戶開放」,此舉:
剝奪學生接受合格教師教學之權利。

壓低整體教師待遇與社會地位。

削弱國家對教育品質的責任。

 
四、提升待遇與聘任制度,吸引人才重返教育現場

本提案並非單純排除無教師證者,更是呼籲政府:

 
提高教師起薪與福利,反映其專業性與工作負荷。

保障代理教師聘期與升遷機制,減少人力流動與不穩定。

設立誘因制度(如年資合併、轉任制度),鼓勵取得教師證之人投入教職。

 
📌 結語

教師是塑造下一代的基石,唯有堅守「持證專業」與「合理待遇」,才能確保教育品質不墜。本提案希望促使主管機關重視以下三點:

 
重申教師專業地位,明訂法規門檻。

完善聘任制度,避免以「代理」之名長期使用無證人員。

改善待遇與制度,吸引合格教師回流,培育優秀人才。

誠盼教育部及行政院正視此案,與全體社會共同守護台灣教育的根本。
 

利益與影響

📍 預期利益:

保障學生受教權與教育品質

 確保每位任課教師皆具合格教師證,提升教學水準與教學責任感,讓學生享有穩定、專業的教育環境。

強化教師專業形象與社會地位

 比照醫師、律師等專業證照制度,強調教師須經培訓與檢定,強化社會對教師職業的尊重與認同。

改善教育現場人力穩定度

 透過待遇與聘任制度改革,吸引合格教師回流,減少代理、代課人員流動頻繁所造成的教學斷層與行政負擔。

提升教育公平性

 杜絕偏鄉或弱勢學校長期聘用無證人員的現象,保障每位孩子都能接受同等品質的教育。


📍 潛在影響與配套建議:

短期內可能造成教師人力缺口擴大

 建議配套施行:如訂立過渡期、提供在職轉任補助方案、開放快速取得教師證的途徑等,以緩解學校人力壓力。

教育預算支出可能增加

 提高待遇與聘任穩定性需增加政府教育支出,但屬長遠教育投資,有助提升國家人力素質與國際競爭力。

執行時間49天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