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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政府建立短影音平台資訊透明、內容品質與使用者安全保障制度

提議者 Julius

已附議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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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12-11
檢核
2025-12-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6-02-14
建議政府建立短影音平台資訊透明、內容品質與使用者安全保障制度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年來,多數境外營運之大型影音平台在我國使用者群體中快速普及,其內容型態以短影音挑戰形式直播互動等方式為主,深刻影響國內資訊傳播模式與兒少使用行為。然而,部分平台在內容管理、資訊透明度及資料安全等面向,仍存在制度化不足之處,造成使用者的疑慮,也讓整體資訊環境面臨品質下降、假消息擴散等挑戰。

為了促進健康、可信且安全的數位環境,本提議建議政府研議制定適用於「境外大型影音平台」之整體規範架構,內容如下:


一、建立不實資訊(假消息)與低品質內容之處理機制
部分影音平台存在生活偏方、健康謠言、未經查證的資訊、誇張化或吸睛式內容快速擴散的情況,而缺乏清楚的內容查核與澄清流程。為提升資訊品質,建議政府:

建立平台需具備「不實資訊通報與回應程序」之最低標準。
平台應提供內容標記、警示、降流量處置或附加查證來源等可能機制。
建立與國內事實查核組織之協作模式。
針對健康、教育、公共政策等領域的不實資訊,平台應加快處理速度並提供明確說明。


二、強化廣告審查與詐騙防制機制
部分平台因廣告審查機制鬆散,而使詐騙訊息、誤導性投資廣告、偽冒品牌廣告較易出現,危害民眾財產安全。建議政府:

訂定平台廣告審查責任與基本標準。
要求快速處理違規廣告、誤導性內容或疑似詐騙訊息。
平台應向主管機關建立緊急通報與協作流程。
在重大詐騙或公共安全議題時,平台需提供必要的調查協助。

三、提升資料安全、跨境傳輸透明度與使用者告知義務
境外影音平台通常涉及大量影音紀錄、行為資料及互動資訊,但目前缺乏統一的公開標準。為保障民眾個資安全,建議:

平台應揭露資料收集目的、使用方式、儲存方式與跨境傳輸規範。
建立資料最小化原則,避免過度蒐集與不必要使用。
若發生資安事件,平台應依主管機關規範通報並協助後續處置。
研議要求平台定期公布透明度報告,提升使用者信任。


 

利益與影響

一、提升國內資訊環境品質
透過強化內容管理、推播透明化與不實資訊處理機制,可降低網路上大量快速散布的錯誤資訊、誇張性內容及未經查證的生活建議對社會造成的誤導。此舉有助於提升使用者的資訊判斷能力,使國內整體資訊環境朝向更健康、可信與穩定的方向發展。


二、促進平台對不實資訊與吸睛式內容的自律管理
制定不實資訊通報流程、事實查核合作機制及警示標示要求,有助於平台更積極處理錯誤訊息、假醫療偏方、誇大宣傳內容與其他低品質資訊。此舉能抑制吸睛式、煽動性內容因演算法放大而淹沒專業知識,為社會建立較穩健的知識傳遞環境。


三、降低詐騙廣告與不安全商業內容的流通
部分平台因審查不足而使詐騙廣告、偽冒品牌推廣或導向不明網站的內容更容易出現。透過強化廣告責任、緊急處置流程與平台與主管機關之協作,可降低民眾財產損失與個資遭外洩之風險,提升整體社會安全。


四、提升個資保護與跨境資料透明度
要求平台揭露資料蒐集、使用目的與跨境傳輸方式,有助於使用者理解自身個資的安全性與運作流程。透過建立最低資安標準與通報機制,可避免因平台資安不足而造成的資料外洩事件,增進民眾對數位平台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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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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