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有關提議者,建議將遊蕩伴侶動物對生態影響納入十二年國教課綱,教育部回應說明如下:
一、現行課綱業已涵蓋動物保護議題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第4條之1:「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二)另依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略以,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環境教育、生命教育等議題。其中環境教育議題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包括對動物生命的關懷、了解生物多樣性及環境承載力、認識動物需求並關切動物福利等。從體驗周遭的自然環境和生命關懷開始,擴展到生態保育及環境守護。爰各級學校應將環境教育等議題融入各領域或學科,透過主題或融入教學的方式納入環境教育等學習內涵,發展校訂課程,善用彈性時間或校本課程的時間,進行議題融入和跨領域課程的教學。
(三)復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其中「自然科學領域」學習內容之主題涵蓋人類活動與其他生物的活動會相互影響,不當引進外來物種可能造成經濟損失和生態破壞、生物多樣性對人類的重要性,而氣候變遷將對生物生存造成影響、人類可採取行動來維持生物的生存環境,使生物能在自然環境中生長、繁殖、交互作用,以維持生態平衡,及生物多樣性的保育等關鍵概念。
(四)綜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課綱業已依動物保護法第4條之1規定,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落實各學習階段推動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等相關教學,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
二、成立動保教育教材小組進行教材研發
(一)教育部國教署業邀集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畜牧處、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世界愛犬聯盟、臺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等學者專家,成立動保教育教材小組。
(二)108年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編撰動物保護教育教材及融入十二年國教課程之教學實踐暨辦理校園關懷動物生命教育競賽活動計畫」,研發以建構動物保護基礎之「同伴動物」教材;109年賡續委託辦理「續編動保教育教材及校園實施動保教育研發計畫」,以同伴動物教材為基礎,續編「野生動物、經濟動物」教材。
(三)進行前導學校課程實踐,自108學年度迄今,由中小學老師進行同伴動物教材之試教,融入國語(文)、數學、自然、社會、綜合活動等學科教學,可採主題式教學、遊戲式教學及體驗式教學等方式進行。
三、推廣動物保護相關活動
(一)108學年辦理「寵愛你我牠─讓牠有個家」校園動物圖文創作及微電影競賽,參與圖文創作競賽活動共77人,參與微電影競賽活動共21組。
(二)109學年辦理「讓寵愛幸福每一天」校園動物故事競賽活動,投稿件數共計427件。
(三)110學年辦理「用寵愛記錄生命篇章」校園動物故事競賽活動,目前徵件中。
四、補助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
(一)教育部國教署自106年起辦理「補助地方政府及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鼓勵學校新認養動物之家收容之流浪犬(貓)隻、照護校園內原有之流浪犬(貓)及開設學校動物保護相關社團。
(二)透過流浪動物的認養,將動物保護融入學校生命教育課程,開設動物保護相關社團,培養學生教養動物應有的責任及與動物相處之道,落實動物保護法,發揚愛護動物,尊重生命之精神,並結合社區資源與家長的參與,於校園和社區中引導學生探索動物生命的變化與發展歷程,學習尊重生命。
五、已建請教科書出版業者,於教材中加入遊蕩犬貓的案例
教育部國教署業於111年2月11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18399號函,請國家教育研究院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11年1月10日召開之「應公告台灣詳細外來種名錄,並將遊蕩伴侶動物對生態影響納入十二年國教課綱」提案人訴求釐清會議之綜整提案者之訴求。國家教育研究院並於111年2月16日通知各教科書出版業者,轉知提案人訴求:建議於教材內的外來種章節,加入遊蕩犬貓危害野生動物的案例。
研商辦理情形
教育部國教署業於110年12月28日(星期二)聯繫本議題提議者,確認提議內容及訴求,經查提議者係建議相關文字能於相關課綱中納入。111年1月10日(星期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召開本案訴求釐清會議,進一步與提議者瞭解具體訴求,後續於2個月內完成正式回應。
參採情形
有關本案提議者建議遊蕩伴侶動物對生態影響納入十二年國教課綱等文字,其涉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修訂程序,係由課綱草案擬訂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研修課綱草案後,函報教育部並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進行審議。爰教育部國教署後續將提議者所提課綱相關修正建議提供國家教育研究院,俾該院後續據以納入下一波課綱修訂之相關規劃。
後續推動規劃
教育部國教署將持續關注各級學校實施環境教育等議題有關動保教育之課程教學,並持續與行政院農委會及民間動保團體合作,完成動保相關教材,提供教師將動物保護融入課程相關議題教學使用,同時持續推動校園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與競賽活動等計畫,落實學校師生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讓學生深化尊重生命的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