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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勞基法修正,政府應取消國旅卡,恢復不休假獎金

提議者 王白青

已附議7535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6-12-23
檢核
2016-12-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6-12-28
回應階段
2016-12-30
回應階段
2017-01-10
回應階段
2017-01-13
回應階段
2017-02-20
回應階段
2017-03-01
回應階段
2017-09-0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勞基法已經修正,勞工未休完之特休,雇主得折算工資發還給勞工,否則勞工可向勞動部檢舉進行勞動檢查。

政府身為公部門勞工之雇主(公務員與國營事業),對於未休完之特休,卻改以國民旅遊卡強制消費,且近期國旅卡之改革,無疑是要求公務員向特定旅遊業者消費。故建議配合勞基法修正,政府應取消國旅卡,恢復不休假獎金。

 

勞基法新制/特休假沒放完 折算工資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182174

特休假沒放完 折算工資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746023150329.html

特休假禁遞延 沒休完須給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08/37477804/

 

利益與影響

政府身為雇主,應遵守最低標準的勞基法規定。即公務員未休完之特休,應發還工資(不休假獎金)。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 

協辦單位 交通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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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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