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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直轄市市長、省轄縣市縣市長的錢,應由中央承擔全部的錢的八成、地方承擔其餘兩成

提議者 嘉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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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2-11
檢核不通過
2021-02-1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罷免直轄市市長、省轄縣市縣市長的錢,應由中央承擔全部的錢的八成、地方承擔其餘兩成

利益與影響

如果中央能承擔八成,就不會因為要進行罷免投票,造成該直轄市、省轄縣市財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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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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