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項道路安全交通規則

提議者 連連看

已附議18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1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5-21
檢核
2019-05-2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7-2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廢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利益與影響

許多駕駛人員明明已經夠注意了,卻因此項條款導致被罰的很冤枉,因此認為此項條款應予以廢除。

相關連結

1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