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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高酒駕、毒駕罰則並增「查緝獎金」

提議者 遊心

已附議18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11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1-16
檢核
2019-01-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3-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酒駕、毒駕事件,造成的損失不亞於豬瘟,

撕裂了多少家庭!

建議

初犯20萬元,

再犯百萬元。

 

繳不出罰款,則沒收、拍賣該駕駛車輛,

並追究車主連帶責任!

 


並可增列查緝獎金

5000元至一萬元/員警

 

目的

讓酒駕者

沒有車輛、機車可以酒駕,

沒有錢可以買酒,

藉以降低再犯率!

利益與影響

目的:降低再犯率!

不要因為有權勢者,而不敢提高罰則。

罰則提高,可提倡「代駕」風氣。

 

增列獎金,慰勞基層員警辛勞!

降低他人家庭,被不良份子破壞!

16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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