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Fint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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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老公、爸爸平時開車上路,總是安分守己遵守交通規則;親愛的老婆、媽媽平時送家人出門時,總是耳提面命開慢一點、騎慢一點。偏偏.....有些人分不清楚紅燈綠燈想闖就闖;想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就任意變換;不保持安全車距還在後方鳴按喇叭逼車。
難道面對惡劣駕駛,奉公守法繳稅的老百姓只能「忍氣吞聲?」
我國交通罰鍰長期偏低,對惡劣駕駛人不具懲罰性。而惡劣駕駛倘若肇事,不僅造成另一個家庭破碎,同時也帶給道路養護機關額外沉重負擔,我國無論是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因預算不足品質皆有待加強,倘若又因惡劣駕駛人肇事而增加修繕,恐更加阮囊羞澀。
在汽車保險,有一個原則是車輛交通違規紀錄越糟者,費率越高,以符合公平原則,保險公司確實做到風險越高者保險費越高,那使用道路的風險、分攤的養護費用,為什麼要一視同仁呢?
建議:利用現有車籍交通違規記點制度,透過etag將曾有交通違規記點者費率大幅提高收費,撥補養護機關修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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