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聞報導禁用不肯定詞彙

提議者 右先生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1-04
檢核不通過
2025-01-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案緣起:

現今新聞媒體為求時效或避免爭議,常使用「可能」、「疑似」、「據傳」、「據了解」等不肯定詞彙進行報導。此類詞彙雖看似保留彈性,實則容易造成資訊模糊、誤導民眾,甚至淪為不實消息的溫床,嚴重影響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及社會大眾知的權利。為此,特提案禁止新聞報導中使用不肯定詞彙,以提升新聞報導的準確性與可信度。

提案目的:

提升新聞報導的準確性與客觀性。
減少因不實或未經證實之消息造成的社會恐慌與混亂。
強化新聞媒體的公信力,維護社會大眾知的權利。
釐清新聞報導責任,避免媒體藉由不肯定詞彙規避責任。
提案內容:

定義不肯定詞彙: 本提案所指不肯定詞彙包含但不限於「可能」、「疑似」、「據傳」、「據了解」、「或許」、「大概」、「推測」、「研判」、「不排除」、「傳出」等,以及其他語意模糊、未經證實之推論性用詞。
禁止使用範圍: 本提案適用於所有新聞媒體,包含但不限於電視新聞、廣播新聞、報紙新聞、網路新聞、新聞雜誌等。
例外情況: 在以下特殊情況下,經查證屬實且有明確消息來源,可適度使用不肯定詞彙,但須明確標示消息來源及資訊不確定性:

司法案件偵查階段: 為避免影響偵查進度,可於報導中註明「檢方表示」、「警方指出」等字樣,並說明案情尚在調查中。
天災人禍等緊急事件: 在資訊混亂、情況不明的緊急時刻,可於報導中註明「據現場回報」、「目前得知」等字樣,並隨時更新最新狀況。
科學研究或醫學報導: 針對仍在研究階段的科學發現或醫學研究,可於報導中註明「研究指出」、「初步發現」等字樣,並說明研究的局限性。
配套措施:

加強新聞從業人員培訓: 針對新聞倫理、事實查核、新聞寫作等面向進行培訓,提升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
建立事實查核機制: 鼓勵媒體建立內部事實查核機制,或與獨立的事實查核機構合作,確保新聞報導的準確性。
建立申訴管道: 提供民眾針對不實報導進行申訴的管道,並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

 

備註:

此提案僅為初步構想,相關細節仍需經過更廣泛的討論與修正。

補充說明:

這個提案稿著重在禁止使用不肯定詞彙,並非完全禁止任何推測或分析。在報導中,適當的背景分析和專家評論仍然是必要的,但必須基於已確認的事實,並清楚區分事實陳述和觀點分析。例如,可以報導「根據氣象局的數據,明天的降雨機率是80%」,而不是說「明天可能下雨」。

此外,此提案也強調建立配套措施的重要性,單純的禁止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必須透過教育訓練、事實查核和申訴管道等多管齊下的方式,才能真正達到提升新聞品質的目的。

利益與影響

預期效益:

提升新聞報導的品質與公信力。
減少不實消息的傳播,維護社會秩序。
促進媒體自律,強化社會責任。
總結:

本提案旨在透過禁止新聞報導中使用不肯定詞彙,促使媒體回歸報導事實的本質,提供社會大眾更準確、更可靠的資訊。此舉不僅有助於提升新聞媒體的公信力,更能有效維護社會大眾知的權利,建立一個更健全的資訊環境。

優點(利):

提升新聞準確性與可信度: 強制要求新聞報導基於事實陳述,減少不實消息的傳播,有助於提升新聞媒體的公信力,讓大眾更信任新聞來源。
減少社會恐慌與混亂: 避免因「可能」、「疑似」等不肯定詞彙造成的謠言和恐慌,尤其在重大事件或緊急情況下,更顯重要。
釐清新聞報導責任: 媒體不能再藉由使用模糊詞彙來規避責任,必須對其報導內容負責,促使媒體更加謹慎查證。
促進資訊透明化: 要求報導明確消息來源,有助於大眾判斷資訊的可信度,並追溯資訊源頭,促進資訊透明化。
提升媒體專業素養: 促使新聞從業人員更加注重事實查核與嚴謹的報導態度,提升整體媒體的專業素養。
缺點(弊):

限制報導彈性: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司法偵查初期、緊急事件現場等,資訊可能尚未完全明朗,完全禁止使用不肯定詞彙可能會限制報導的即時性和彈性。
可能導致資訊延遲: 為了確保資訊的準確性,媒體可能需要花費更多時間進行查證,導致新聞發布速度變慢,影響時效性。
難以完全定義「不肯定詞彙」: 語言的表達方式多樣,要完全定義所有「不肯定詞彙」並不容易,可能會出現執法上的模糊地帶。
可能造成報導內容過於保守: 為了避免出錯,媒體可能會傾向於報導非常保守的內容,缺乏深度和分析,影響報導的多樣性。
執行與監管難度: 如何有效執行這項禁令,以及如何監管媒體是否遵守規定,都是實際操作上的難題。需要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和申訴管道。
可能影響新聞自由: 有人可能認為此提案限制了媒體的表達自由,尤其是在針對政府或公眾人物的報導上,可能會造成寒蟬效應。
綜合考量:

此提案的出發點是好的,旨在提升新聞品質和公信力。然而,在實施上必須謹慎考量其潛在的負面影響。

建議:

精確定義「不肯定詞彙」: 制定更明確的規範,清楚界定禁止使用的詞彙範圍,避免造成執法上的爭議。
制定更完善的例外條款: 針對特殊情況,例如司法偵查、緊急事件等,制定更具體的例外條款,允許在特定條件下使用不肯定詞彙,但必須明確標示消息來源和資訊不確定性。
加強配套措施: 除了禁止使用不肯定詞彙外,更重要的是加強新聞從業人員的培訓,建立完善的事實查核機制和申訴管道,從根本上提升新聞品質。
鼓勵媒體自律: 除了強制性的規範外,也應鼓勵媒體建立自律機制,主動提升報導品質,贏得公眾的信任。
廣泛徵求各界意見: 在正式實施前,應廣泛徵求媒體、學術界、法律界和社會大眾的意見,進行充分的討論和修正,以確保提案的周延性和可行性。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