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墨
檢核未通過
現行大型機車訓練所指開放以來都使用打檔車就是所謂的手排考照與訓練
大型重機等同於於小型汽車,那為何大型重機不能像汽車有手排與自排的選擇權利?
對於現在的政府所訴求的公平與正義大型重機的考照方式是否應該要做一個改變,對於想騎大型重機的人而言,可能不會去使用到手牌的大型重機或者不會去使用到大型自排的重機但對於想單一選擇的人都可以選擇自己想要手排與自排的人可以給更多的權力去選擇他所要的需求,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只是單純想要騎大型速克達的人在於選擇上不會被單一選擇而被限制與學習檔車, 對於未來沒有想要騎乘檔車的人而言為了一個大型重車駕照被迫與學習打檔車這對於選擇權上公平在那裡?台灣是自由的國家為何會出現這種強迫人民只能單一選擇卻沒有自由選擇自己需求
再來大型速克達也就是大羊
他不管怎麼看都還是屬於速克達車款
雖然在法規上被分為跟汽車同等級
但在使用上大型速克達通常都是作為環島旅行
通勤或者方便載家人小孩與載物品時所用的到
跟打擋的重型機車玩樂需求不同使用上也不同
連車輛操作方式也大大的不一樣
兩者唯一相同的點只有馬力變大車身變大
其餘操作等地方則都不相同
所以大型重機考照應該要分開
把大型速克達與打檔的大型重機分開考照
既然重型機車歸類跟汽車同等級
那考照方式也應該按照該方式
我所說的重點在於公平與自由選擇權
目前我們台灣對大型重機還有很多要改善!。
這提議如果附議通過
對於國內想要擁有大型重機的人而言是一大福音
對於大型重機銷售量可以明顯提升
包含大型重機訓練所也可以因為這個議題得到好處
畢竟大型速克達跟一般速克達操作方式相同
將會大大增加大型速克達的銷量
也能為國產機車大大打一劑強心針
不僅帶動車商經濟也能讓車廠開發更多車款
而訓練所將可以手排與自排分成兩項
給想要擁有大型重機駕照的人選擇權
至於費用也可以因為分類而費用不同
但考慮會有人騎乘手排與自排
或者擁有這兩種車的人可以有汽車手排一樣的權利
也就是說考取手排的人他就擁有駕馭自排權利
相反的考取自排就只能單一騎乘自排車
而不能騎乘手排車如果想騎乘手排車
可以申請升級考試在而外收取費用
如果在路上發現持有自排駕照卻騎乘手排
就立即撤銷重型機車駕照與收回車牌
只要在三年內重新取得駕照即可復牌
要是車主三年內沒登記復牌就消牌
如果是將車輛轉售給有駕照者則由購買方進行復牌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