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冷藏幸福
檢核未通過
1.戲劇節目內容需加強審核,嚴重犯罪情節必需有警語
2.犯罪手法只可以用言語帶過,不可播放犯罪情節
3.犯罪人必需得到應有的代價,不可以向善為由而被人原諒
4.劇情應該要有相當教化及教育功能(這比較異天開一點)
補充:
教化及教育功能不一定是知識上的東西,比如『糴糶村』名字的由來、陣頭的禁忌...等等之類的
比較有教化及教育功能的戲劇,如台灣民間故事(把民間故事和習俗寫入劇本裡)、滾石音樂愛情故事(把創作的靈感和動機寫入劇本裡)
1.現在的鄉土劇,大多勾心鬥角、陰謀詭計,犯罪的人都可以逍遙法外,尤其以民視及三立的鄉土劇最嚴重
2.以現代人的生活來說,都長時間觀看電視劇,如果沒有明確的是非觀念,容易被誤導而犯罪,嚴重影響社會安定
3.劇情中犯罪人最後常常因改過向善而被人原諒,不正是變相鼓勵收視人犯法嗎?(只要改善就可以被原諒,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4.一般人收看電視的時間相當長,如果內容有教化及教育的功能,不是更有收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