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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除原有刑罰外,增加「化學or物理閹割」

提議者 Taiwanese

已附議5009 (尚餘45日)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4-09
檢核
2025-04-1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5-04-25
等候機關回應
2025-06-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的《強制性交罪》規範原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我建議增加到5年以上15年以下(比照日幣),而對未成年進行強制性行為則處10年以上20年以下。

除此之外,我建議將台灣加入「化學閹割(韓國、波蘭、俄羅斯、美國(部份)都有施行)」或者是「物理閹割(捷克、德國曾施行)」

利益與影響

強制性交是對被害人的一種人格侮辱,並且違反其自主意願,也會對被害人造成一生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而性侵者出獄後可能還會再次犯案比例超過5%,可能會再次迫害他人。

執行時間16天
69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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