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參與式預算
協作會議
Draft Rules
找首長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提議者 Shane
已附議6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8個附議
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之立意良善,但由於人人皆可檢舉毫無門檻可言,為了防止民眾惡意或不當檢舉造成員警負擔,且被檢舉人需耗費時間申訴,應規定若檢舉人檢舉之案件被被檢舉人申訴成功高於某個次數或比例,將暫停該檢舉人執行交通檢舉一段時間。
1.防止檢舉人惡意或不當檢舉。
2.減輕政府機關處理交通申訴案件之負擔。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無資料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 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