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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校園危機即時支援系統(SOS)」與教師安全保障機制,強化高風險學生跨系統介入制度

提議者 hua

已附議695 (尚餘4日)

尚須430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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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6-05-26
檢核
2026-05-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內容與建議事項

懇請教育部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

1. 建立全國一致之校園暴力危機處置SOP。

2. 推動校園SOS即時支援系統及固定式求援設備。

3. 建立監視器影像封存與證據保全制度。

4. 建立教師法律與心理支持機制。

5. 強化高風險學生跨系統介入制度。

6. 建立重大事件轉學承接與追蹤制度。

 貳、提案主旨

 一、第一線教師與學生面臨突發暴力事件的風險提升。

 近年校園中情緒行為障礙、創傷背景及高風險家庭學生案例增加,第一線教師與學生面臨突發暴力事件的風險提升。現行制度雖設有校安通報機制,但多偏重事後紀錄,缺乏現場即時危機支援、教師法律協助及跨系統整合介入機制。

 二、行政支援未必能即時到場,導致第一線教育人員承受高度風險與壓力

 當校園內發生學生情緒失控、攻擊師生、丟擲物品、破壞設備或危及班級安全等事件時,教師往往需同時處理學生保護、秩序維持、行政通報及現場控制,但實際上行政支援未必能即時到場,導致第一線教育人員承受高度風險與壓力。

 三、教師被投訴後容易形成寒蟬效應

 教師於必要制止危險行為後,仍可能面臨家長申訴、調查或法律爭議,但目前缺乏一致性的法律協助與心理支持制度,容易形成寒蟬效應,也影響校園安全維護。

 四、應建立更完善之校園危機處理與支持制度

 國外如美國PBIS/MTSS三級支持制度、英國Safeguarding制度、澳洲WHS職場安全制度、日本校內即時支援制度,皆已建立較完整的危機介入與跨系統合作模式。台灣亦應建立更完善之校園危機處理與支持制度,以兼顧學生輔導需求、班級安全及教師職場保障。

 五、建立「校園危機即時支援系統(SOS)」與教師安全保障機制

 建議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建立:

 1.校園危機SOS即時支援系統

2.全國一致之校園暴力危機處置SOP

3.教師法律與心理支持制度

4.高風險學生跨系統介入機制

5.重大事件轉學承接追蹤制度

 以提升校園安全與教育現場支持量能。

 參、問題分析

 一、現行制度缺乏即時危機支援機制

 目前校安通報多屬事件發生後之填報機制,較難處理教室現場的立即危機。當學生出現暴力、失控或危及他人安全行為時,教師往往需在短時間內同時:保護其他學生安全、維持現場秩序、安撫失控學生、通知行政單位、避免自身受傷。但多數學校缺乏快速、制度化之現場支援系統。

 二、上課期間難以即時求援

 目前多數學校規範教師與學生於上課期間不得使用手機,實際發生危機事件時,教師往往無法即時透過個人手機聯繫行政單位。

此外,當教室內發生學生暴力或情緒失控事件時,教師需優先保護班級學生安全,難以離開現場尋求協助。

因此,校園危機處理不應建立在教師個人手機可否即時使用之上,而應建立制度化、固定化之校內求援設備。

 三、教師法律與職場保障不足

 教師於保護學生安全或制止危險行為時,即使出於安全考量,仍可能面臨申訴、調查或訴訟風險。目前各校處理方式不一,部分教師需自行承擔法律與心理壓力,缺乏制度化支持。

 四、高風險學生跨系統合作不足

 涉及情緒障礙、家暴、高風險家庭或精神醫療需求之學生,往往需要教育、社政、醫療共同介入,但目前跨單位協調缺乏快速啟動與持續追蹤機制。

 五、重大事件後轉學承接機制不足

 學生轉學後,原有輔導、醫療及社政資源常中斷,導致新學校難以即時掌握風險與延續支持,影響學生與校園安全。

 肆、提案目標

 本提案目標如下:

 一、建立校園危機事件即時求援與支援機制

二、.提升行政單位現場到場效率

三、建立一致性的危機處置流程

四、提供教師法律與心理支持

五、強化高風險學生跨系統介入

六、提升班級與校園整體安全

 伍、具體政策建議

 一、建立「校園危機SOS即時支援系統」

 (一)建議各級學校於普通教室、專科教室及高風險場域設置「SOS緊急求援系統」,可採:

 1.固定式緊急按鈕:發生危急事件時,可快速按下按鈕,方便附近老師即時支援。

 2.校內固定電話:班上發生緊急事件時,也可以利用電話即時通知相關人員到場。

 3.校園內即時通報系統:啟動後可同步通知學務處、校安人員、輔導室、校內支援人力,並顯示班級位置與事件資訊。

 (二)建議配套措施

 1.建立校內支援到場SOP

2.建議明定危機事件5分鐘內到場支援原則

3.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危機應變演練

4.優先於國小、特教班及高風險場域試辦

 二、建立全國一致之校園暴力危機處置SOP

 建議教育部訂定統一危機處置指引,以降低各校處理標準落差。包括:

(一)危機等級分類(黃/橘/紅)

(二)班級疏散與學生保護流程

(三)行政與支援人力分工

(四)必要制止行為之合法界線

(五)驗傷、紀錄與證據保存程序

(六)後續輔導與轉介流程

 三、建立監視器影像封存與證據保全制度

 重大校安事件發生後:

 (一)學校應於24小時內完成監視器影像封存

(二)建立保存期限(建議6個月至1年)

(三)建立正式申請程序供司法、調查及相關程序使用

 以保障學生、教師及校方權益。

四、建立教師法律與心理支持制度

 建議教育主管機關建立專責支持機制。

 (一)法律支持

 當教師因職務遭受暴力、申訴或法律程序時,可申請:律師諮詢、偵查陪同、校事程序協助、法律文件協助、心理支持

 (二)相關配套措施

 教師遭暴力事件後,應提供:心理諮商服務、創傷復原支持、工作調整建議、職場支持機制

 五、建立高風險學生跨系統強制會議制度

 (一) 召開跨系統個案會議

 若學生出現以下情況:1.攻擊教師或同學造成受傷;2.多次重大暴力行為;3.自傷或重大危害行為,建議於48小時內召開跨系統個案會議。

 (二)參與單位

 學校行政與輔導單位、家長或監護人、教育局處、社政單位、心理與醫療資源

 六、建立危機期間彈性安置與陪同機制與重大事件轉學承接與追蹤制度

 (一)危機期間彈性安置與陪同機制

 當學生情緒未穩定且具攻擊風險時,應可依法啟動:

 1.短期居家學習

2.家長陪同上課

3.專業輔導人員入班支持

4.暫時性支持措施

 此措施目的在於兼顧學生受教權、班級安全及危機穩定,而非作為懲罰。

 (二)建立重大事件轉學承接與追蹤制度

 若學生於重大校安事件後轉學,建議建立:

1.個案摘要承接機制

2.危機評估與輔導接續

3.醫療與社政資源不中斷

4.教育局跨校追蹤制度

 以避免風險與責任斷裂。

 陸、國際制度參考

 一、國際處置措施舉例

 (一)美國

 推動PBIS/MTSS三級支持制度,建立高風險學生個別化行為介入計畫(BIP)與危機介入團隊。

 (二)英國

透過Safeguarding制度與DSL專責人員,強化兒少保護與跨系統合作。

 (三)澳洲

 將教師遭受暴力視為職場安全事件(WHS),提供法律與心理支持。

 (四)日本

 建立校內即時支援與教育委員會協作制度,強調校內共同危機處理。

 二、預期效益

 (一)對教師部分

 1.提升即時支援效率

2.降低受傷與法律風險

3.強化職場安全與支持

 (二)對學生部分(含高風險學生)

 1.更早獲得專業介入

2.降低危機升高風險

3.提升支持品質與安全

(三)對其他學生與家長

 1.提升班級安全感

2.增進家長對校園危機處理之信任

3.降低重大衝突與社會爭議

柒、經費與可行性建議

 1.SOS系統可採低成本整合方案(校內電話、廣播、APP整合)

2.SOP與影像保全制度主要為行政流程整合,成本相對較低

3.法律支持制度可採案件審核制,避免資源濫用

4.建議優先由六都及高風險校園試辦,再逐步推廣全國

 捌、結論

校園安全不應僅依賴第一線教師個人承擔。面對日益複雜的校園危機事件,政府應建立即時支援、法律保障與跨系統合作制度,使學生獲得適當協助,也讓教育工作者能在合理安全與制度保障下執行教學與輔導工作,共同維護校園安全與教育品質。

利益與影響

 本提案旨在建立校園危機即時支援與跨系統合作機制,兼顧學生輔導需求、班級安全及教師職場保障,預期將對校園安全、教育品質及社會信任產生以下正面影響:

一、提升校園危機事件處理效率

目前校園暴力或情緒失控事件,多仰賴第一線教師臨場處理,行政支援常無法即時到場。

透過建立教室SOS即時通報系統、固定式求援設備(如校內電話或緊急按鈕)及明確危機處置SOP,可縮短求援時間,提升校內支援效率,降低事件擴大風險。

尤其在上課期間教師與學生通常不得使用手機之情況下,固定式通報設備更具必要性與實際效益。

 二、降低教師與學生受傷風險

當危機事件發生時,若能即時啟動支援與疏散機制,可有效降低:

(一)教師遭受暴力攻擊風險

(二)學生被波及受傷風險

(三)班級秩序失控情形

(四)校園重大安全事件發生機率

(五)有助建立更安全的學習與工作環境。

三、建立教師職場安全與支持制度

教師在執行教學與學生安全保護工作時,常需承擔高度心理壓力與法律風險。

透過建立法律協助、偵查陪同、心理支持及制度化危機處理流程,可降低教師孤立無援情況,提升教育現場穩定性,也有助降低教師職業耗竭與離職風險。

四、強化高風險學生之早期介入與支持

本提案並非以懲罰為目的,而是希望建立更完整的支持系統。透過跨系統個案會議與教育、社政、醫療合作機制,可使高風險學生更早獲得:

(一)情緒與心理支持

(二)家庭協助

(三)醫療與社政資源

(四)個別化輔導方案

有助降低危機事件反覆發生,並提升學生後續適應能力。

五、提升家長與社會對校園安全之信任

建立全國一致之危機處理流程、證據保全制度與支援機制,可降低校園事件處理爭議與資訊落差。

當家長了解學校具備明確危機應變能力與標準化程序時,將有助提升對校園安全與教育體系之信任。

六、降低重大校園事件衍生之社會成本

若校園危機事件未能及時處理,後續可能衍生:

(一)師生創傷

(二)法律爭議

(三)醫療與社政負擔

(四)媒體與社會衝突

(五)教師離職與人力流失

建立制度化預防與即時支援機制,長期而言可降低整體社會成本與教育體系壓力。

七、政策具可行性與分階段推動空間

本提案多數措施可透過現有校安、輔導與行政系統整合推動,例如:

1.校內電話與廣播系統整合

2.危機處理SOP制定

3.行政流程與通報機制強化

4.法律與心理支持資源整合

初期可優先於國小、特教班及高風險校園試辦,再逐步擴大推行,以兼顧政策可行性與經費效益。

執行時間5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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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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