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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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為我國可預防死亡的重要危險因子之一,與肺癌、口腔癌、食道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冠心病、中風及多種慢性疾病具有高度相關性。除危害吸菸者本身健康外,二手菸及三手菸亦對兒童、孕婦及一般民眾造成健康風險,相關醫療支出最終仍由全民共同承擔。
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多次指出,提高菸品價格是降低吸菸率、減少青少年開始吸菸及提升戒菸率最具成本效益的公共衛生政策之一。許多高所得國家亦透過持續調高菸稅及健康捐,使香菸價格維持於較高水準,有效降低菸品消費及吸菸人口。
然而,我國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酒稅已多年未進行大幅調整,在物價持續上漲及所得增加下,香菸的實質購買成本逐年下降,價格抑制效果已逐漸減弱,不利於菸害防制政策及全民健康。
因此,建議財政部及衛生福利部共同研議修正《菸酒稅法》及相關法規,建立長期且可預期之菸品價格調整制度:
一、建立十年菸品價格調整計畫,透過逐步調高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使國內香菸平均零售價格於十年內逐步提高至每包新臺幣900元以上,以降低吸菸率及預防青少年吸菸。
例如:
二、建立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酒稅定期檢討制度,每二年檢討一次,並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國民所得成長、醫療成本及吸菸率變化調整稅費,避免長期凍漲導致政策效果遞減。
三、新增稅費收入應優先運用於全民健康保險、癌症防治、戒菸服務、長期照護、菸害防制及健康促進工作,以降低吸菸造成之醫療支出及公共財政負擔。
四、同步擴大戒菸門診、戒菸藥物補助及戒菸心理支持服務,協助有戒菸意願之吸菸者降低戒菸門檻,使價格政策與戒菸支持措施相互配合。
五、建立新增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酒稅收入之公開制度,每年公布收入、支出及政策成效報告,確保新增財源確實用於健康促進及醫療照護用途,提高政府財政透明度及社會信賴。
本提案希望透過價格政策降低菸品消費、減少吸菸人口、降低吸菸相關疾病發生率,並依「使用者負擔」原則,使菸品消費所衍生之部分健康成本由菸品稅費支應,減輕全民醫療及健保財務負擔,促進公共健康及醫療制度永續發展。
一、有效降低吸菸率及預防青少年開始吸菸
世界衛生組織及大量公共衛生研究均指出,提高菸品價格是降低吸菸率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價格提高後,可降低首次吸菸率、提高戒菸意願,並減少青少年因價格低廉而接觸菸品。
二、減少吸菸相關疾病及醫療支出
降低吸菸人口後,可逐步降低肺癌、口腔癌、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中風及其他吸菸相關疾病之發生率,減少健保支出及醫療資源耗用,提升整體國民健康。
三、落實使用者付費與健康風險內部化原則
吸菸造成的醫療成本及社會成本,不應完全由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透過逐步提高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酒稅,使吸菸者合理分擔其健康風險所衍生之部分成本,符合公共政策公平原則。
四、強化健保及公共衛生財源
新增稅費收入可優先投入全民健康保險、癌症防治、戒菸服務及健康促進工作,形成「提高價格、降低吸菸率、減少疾病、降低醫療支出、提升全民健康」之良性循環,強化醫療體系永續發展能力。
五、建立長期且穩定之菸害防制制度
透過十年調整計畫及定期檢討機制,使菸品價格得以反映物價及醫療成本變化,避免因長期未調整而降低政策效果,並提供政府、產業及消費者明確且可預期之政策方向。
六、促進健康臺灣政策目標
降低吸菸人口不僅有助減少疾病及死亡,更能提升平均健康餘命、降低家庭照護負擔及提升勞動生產力,符合我國推動健康臺灣及全民健康促進政策之長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