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楊楊
檢核未通過
近年無照駕駛、吊銷駕照車禍事故節節攀升,顯見無照駕駛對本國交通危害甚鉅,政府有責任義務積極處理,並藉此推廣大眾運輸或部分自動駕駛、腳踏車
考取駕駛執照之目的在於證明駕駛者已習得主要及相關技能,能夠相對安全的駕駛車輛上路,是國家給予的一種證明
但在台灣無照駕駛依然只屬於行政罰,且不影響肇事責任的判斷
導致的現象讓多數人並未將無照駕駛當作是嚴重的事情
兩造發生事故後無照的一方只需要負擔6000元的行政罰款即可,忽略了無照本不該上路的原則
此制度導致縱使違規人違規無照駕駛成千上萬次,均完全不需負擔刑責,此制度易造成有錢人不斷無照駕駛,反正被抓到頂多繳罰單,或是無財產者不斷無照造成交通危害,反正無照駕駛的罰鍰扣不到錢(因為完全不跟銀行往來),上述兩種情況都導致無照駕駛罰鍰完全喪失嚇阻效果
故在此提議將無照上路的行為納入肇事責任的評估項目之一或參考各國對於無照的刑法內容將無照駕駛行為納入刑法
以下為世界各先進國家地區對於無照駕駛之刑責,台灣欲成為先進國家,必需先修正跟進
日本:
無照駕駛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50萬日圓,肇事者若為無照駕駛,一律以刑事案件處理。
韓國:
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萬韓幣(約台幣8萬)
德國:
無照駕駛者處以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
美國佛羅里達州:
初犯 60天以下的監禁或500美元罰款
累犯 1年以下、5年以下監禁或1000、5000美元罰款
新加坡:
初犯 3年以下有期徒刑+1萬新幣(約台幣24萬)
累犯 6年以下有期徒刑+2萬新幣(約台幣48萬)
香港:
初犯可罰款 5000 及監禁3個月,如再犯,則罰款 10000 及監禁6個月
澳門:
初犯 5000-25000澳門幣(約台幣2萬-10萬)
累犯 6個月有期徒刑或1萬-5萬澳門幣(約台幣4萬-20萬)
(上述內容部份取自本平台提議者Mike 2022年提議內容,PTT car 版網友KMTGG,惟無法聯繫,故貼附註)
讓國人認知無照駕駛的嚴重性並嚇止此行為、提高大眾運輸及自行車使用率
改善交通亂源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