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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不應該是強制納保,應修改為由全體國民自己來決定是否要不要加入國民年金保險

提議者 王安安

已附議1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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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3-13
檢核
2017-03-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5-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依照國民年金法第6條及第7條的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 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國民,在沒有參加勞保、農保、 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都應該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2.    國民年金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 由勞保局每月比對戶政及相關社會保險資料後, 主動將符合資格者納保,不符合資格者退保。也就是說, 符合國民年金納(退)保資格的人,勞保局就必須依法強制納(退) 保,恕無法依個人意願選擇自願加保或放棄加保。

                                                          ↓↓↓修改成

 

1. 政府應該修法國民年金強制納保這種政策, 修改成讓全體國民自己來決定是否要不要加入國民年金保險。

 

 

利益與影響

國民年金辦了也好幾年了,有多少人有受惠到又有多少人被勞保局給『強制納保』的政策給害得負債累累的呢?,會被加入國民年金的人大多數都是做臨時工的人,而這些人平時為了生活和吃飯負擔就很重了,卻又被政府給逼迫一定要繳交國民年金的這筆龐大費用,不繳交政府就會每個月一直寄帳單給你,而且費用也會加上滯納金和利息越累計越多,真的覺得政府對於收錢這方面有著極高的效率。

 

而另外一種會被『強制加入』國民年金的人是長期或短期失業的人, 對於這方面的人,在失去勞保的那一刻, 國民年金勞保局很快就會幫你『強制加入』了,而且, 就算你找到工作了,失業期間的國民年金費用你還是要繳交, 不然政府還是會一直寄帳單給你,而且就算你繳清了, 你以後還是只能領到勞保的福利而不能再領國民年金的福利, 真的讓人覺得國民年金到底保障又或者讓誰受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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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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