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Acker403
已附議15 (尚餘44日)
尚須4985個附議
提案起因
現在私人土地被違停時,警方通常只能「協助通知車主」,但如果對方不接電話、不理會,警方就無法再作為。這種情況屋主只能乾等,甚至被佔用一天一夜,完全無法處理。
目前法律下,屋主可以自費請拖吊車來處理,但費用得自己先出,且還有可能被車主提告回損。如果對方擺爛不付錢,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去討,受害的屋主還得自己花錢花時間。
有些人會在土地上貼告示說「私人土地禁止停車,違停將上鎖並收費」,雖然可以鎖車,但如果沒有事先公告或清楚標示,對方一樣可能反過來告你。
具體建議
解決現行警方因法規未規定,而無法有效解決屋主的問題。
避免民眾因自行處理(如上鎖、強制拖吊)而涉入侵權或毀損糾紛。
保障屋主對不動產的使用權與管理權,讓違規者真正負責。
建立更公平、具威嚇力的違停處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