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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發現帶槍歹徒,可先發制人直接開槍,如有傷亡無需負責。

提議者 Steven Yeh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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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03-28
檢核不通過
2024-04-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警察發現帶槍歹徒,可先發制人直接開槍,如有傷亡無需負責。

利益與影響

臺灣槍支氾濫,刑罰太輕,警察執勤風險太高,民眾生活沒有保障,歹徒開槍有恃無恐,警察開槍,顧慮太多,為保障全體國民利益,衹要發現歹徒攜帶槍支,警察出於自保及民眾利益,警察可以直接先發制人開槍制服,若有傷亡,警察無責,歹徒自負後果.

如此必可降低臺灣社會的槍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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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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