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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選罷法。在十位以上候選人的選舉,開放一人投兩票,二十人以上開放投三票

提議者 Antony

已附議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1-24
檢核
2019-01-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3-2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在這個民主素養發展成熟的時代,政黨、候選人的數量有時比以前多上許多

但在某些選舉時,例如:議員、民代等等,往往一次就有十幾、二十位候選人競選

但一人一票真的能反映民眾真正的喜好嗎?

每個人的得票數都偏低真的有意義嗎?

只有一人一票會不會造成政黨內的棄保效應呢?

因此我建議在十位以上候選人的選舉,開放一人投兩票,二十人以上開放投三票

這樣不僅能更充分的反映民眾的喜好

更能避免大家得票率都偏低的問題

至於要分二、三張選票,或全部蓋在同一張呢?

由於是開放一人投二、三票。

因此,民眾也可只投一票或廢票

故蓋在同一張選票較適合

利益與影響

減少因政黨因素或同時認識多位候選人而不知投誰的情況

讓選舉結果更真實,充分反映民眾喜好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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