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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睡眠呼吸中止症不納入身心障礙手冊修正案

提議者 SASA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身保法立法宗旨是為了保障「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的個人」

1.呼吸中止症取消身心障礙,沒有法源依據!

2.呼吸中止症取消身心障礙,沒有大量相關醫學報告或大量案例支持!

 

衛生福利部已106年4月5日起實施,取消睡眠呼吸中止身心障礙。
點選【行政院公報】之連結後,會出現衛生福利部令106年1月5日衛部照字第1051564595號,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十三條及第四條附表一、第五條附表二、附表三。

一、依修正總說明(http://ppt.cc/SpZf5)所示,就「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度、程度分級與基準」規定,為確保各類鑑定向度同程度基準之公平性,依據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以下簡稱 AMA)評估全人損失百分比第六版之全人損失百分比(Whole Person Impairment,以下簡稱 WPI),刪除第四類鑑定向度-呼吸功能,原基準障礙程度 1 之 5 Apnea-hypopnea index (AHI)大於 40/hr,連續使用呼吸輔助器六個月以上,確認其狀況為不可逆之變化無法改善,需長期使用呼吸輔助器者。

二、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修正規定,106年1月5日修正發布條文,自發布日90日後施行。意即,從106年4月5日實施新制後,衛福部就不會再發給因睡眠呼吸中止症之身心障礙手冊。

 

利益與影響

利益與影響
 

「睡眠呼吸中止症」有可能在睡眠中去世,睡眠呼吸中止症(OSA)患者罹患慢性病機率提升300%且恐短命近二十年,

睡眠呼吸中止症(OSA)是因人在睡眠中,原先固定和撐開咽喉的肌肉鬆弛,堵住呼吸道以致呼吸困難,甚至可能因氣道完全堵塞而窒息,最明顯症狀即為打鼾,嚴重者在睡覺當中甚至會停止呼吸。根據國外學者研究【註1】指出,OSA患者罹患高血壓機率比一般人多1.4至 3.1 倍、心血管疾病為1.3至2.3 倍、心臟衰竭也提升至2.4倍,以及中風率增加到1.6倍;且因OSA導致睡眠不足而發生車禍的比率更是高達8倍。同研究也發現,在1,522名受試者當中,OSA患者在往後18年存活下來的機率比無OSA的一般人大幅下跌將近30%,顯示OSA患者不只有更高的慢性疾病罹患率,更具潛在的生命威脅。

 

睡眠呼吸中止症除了反覆性的睡眠中斷使得睡眠品質不佳外,反覆性的睡眠中斷與血氧不足,會引發心臟負荷增加,因此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罹患高血壓、心肌梗塞、心絞痛的比率高於一般人。在精神認知方面的影響,由於夜間未獲良好的睡眠,易導致日間精神渙散、嗜睡、注意力不集中、認知與記憶力大幅減退,相對的,由於日間精神不佳、容易打瞌睡,發生交通事故與工作意外的比例也高。

另有一案審核未通過之回覆如下

(一)「單項陽壓呼吸器 (C-PAP)」佔醫療輔具補助資源大宗。
(二)屬疾病範疇,經呼吸器治療後,該障礙情形可改善,易造成未來風險之疾病,應積極治療。
(三)無實質性障礙狀態,且其生活功能、社經地位均優於其他類身心障礙者。
新制身心障礙(ICF)基準,係以身體結構及功能、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進行判定,係以障礙是否影響生活,而非單以疾病為鑑定依據,經綜合考量後,予以刪除。
因此本案不進入附議。

1.睡眠呼吸中止症使用「單項陽壓呼吸器 (C-PAP)」佔醫療輔具補助資源大宗,這是因該取消的原因!!!

  那是否每年佔醫療輔具補助資源的第一名都要取消身心障礙資格!

  政府因該去查廠商是否獨佔市場或哄抬價格,或是有無官商勾結,官員是否有無弊案!!

  單項陽壓呼吸器國內外價格落差過大!!政府該位人民把關,而不是佔醫療輔具補助資源大宗就要取消資格!

2.呼吸中止症不是疾病的一種,它是呼吸系統的缺陷!!!

  經呼吸器治療後,該障礙情形可改善,改善不是痊癒!!帶義肢和洗腎的病人再經治療及補具的幫助,也會改善,難道他們也該取消身心障礙資格?

3."無實質性障礙狀態,且其生活功能、社經地位均優於其他類身心障礙者。"

   所有有關呼吸中止症都有寫道有實質性障礙狀態!請問這句話的依據是什麼醫學報告及案例?

  其生活功能、社經地位均優均優於其他類身心障礙者,相同請問以何為依據?

  請問有多少的案例 其生活功能、社經地位均優均優於其他類身心障礙者?

睡眠呼吸中止症依但被取消身心障礙資格,影響不只是補助!!

更是違背身保法立法宗旨!!衛生福利部因該更加慎重評估!!

一般民眾原本就已經不了解睡眠呼吸中止症,取消身心障礙對相關病友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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