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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檢舉需公布檢舉人姓名

提議者 黑摸摸

已附議3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3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2-05-29
檢核
2022-05-3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7-2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交通違規檢舉須公布檢舉人姓名及電話,以此為籌做為檢舉的代價

2.記名檢舉但卻不公開,這樣完全不合情理

3.交通道路有很多機車騎士所不能抗拒的狀況,造成這些檢舉達人有機可趁

利益與影響

1.讓檢舉人更謹慎地判定檢舉意義,而不是一天到晚利用檢舉來滿足自己內心的變態

2.檢舉本來就是警察的工作,不應該外包給一般民眾,這是在浪費稅金,不然我們繳稅養警察做什麼

3.法律是有漏洞的,很多地方如了法律以外應該還要考慮情理的合理性,  而不是像檢舉達人那樣自己都沒做好為什麼還能檢舉別人

 

4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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