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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交通違規處罰, 有效建立嚇阻功能, 降低警察工作量

提議者 Sam

已附議4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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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5-05
檢核
2018-05-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7-0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高現有交通違規罰鍰金額至2倍以上, 且依違規項目得高於2倍
此外, 大幅加重無照駕駛之懲處, 有效利用扣點機制形成嚇阻性

 

在日本, 無照駕駛得處三年以下徒刑, 且罰款約13萬台幣以內
在台灣, 無照駕駛罰鍰為6000-12000台幣

 

當駕駛人多次違規又或是重大違規後, 即便扣點扣到駕照吊銷
無照駕駛也只需要繼續繳錢即可, 且最多也只需繳交12000台幣
也因為如此, 扣點機制形同失設, 完全不具有嚇阻功能

 

以下舉例常見的交通違規, 且皆具有重大之淺在危險性

 

  1. 無照駕駛, 罰鍰為6000-12000元
  2. 跨越雙黃線, 罰鍰為600-1800元
  3. 逆向行駛, 罰鍰為600-1800元
  4. 彎道,路口,平交道未減速$ 600
  5. 闖紅燈, 罰鍰為1800-5400元, 依車輛大小而不同
  6. 紅燈右轉, 罰緩為600-1800元, 依車輛大小而不同
  7. 未禮讓行人優先, 罰鍰為1200-3600元
  8. 市區超速60公里以內, 罰鍰為1600-2000元, 依車輛大小而不同
  9. 市區超速60-80公里, 罰鍰為8000台幣
  10. 市區超速再嚴重, 也只是裁罰24000台幣, 即便時速200公里也一樣

 

無照駕駛先前已討論過, 應大幅提高罰鍰金額, 且搭配監獄徒刑
因無照駕駛形同路上的炸彈一般, 且是所有罰鍰之最終手段

 

跨越雙黃線及逆向行駛也是新聞中常常出現之重大車禍原因,
只罰鍰600-1800元, 要如何保護守法行駛於正確車道之駕駛人及路人呢?
於山中跨越雙黃線, 逆向行駛的案例只會越來越多
無辜的機車騎士及用路人, 無辜挨撞, 受到傷害又或是失去生命

 

彎道,路口,平交道未減速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項項目, 美國及日本就是靠這一項降低了非常多的事故
且目前的警察執法機構, 從未真正取締過該違規項目
只要每一位用路人, 於該減速的路口, 真正的停看聽, 就能降低非常多的事故

 

市區超速60公里以內, 只須罰款1800元
換句話說, 於限速40公里的市區, 超速59公里, 以時速99公里行駛, 只需要罰款1800元
被時速99公里的車輛撞上, 行人幾乎無法生存, 車輛也接近全毀
更不用說, 超速再高, 最多也只罰到24000元
在日本, 市區超速30公里以上, 為公共危險罪, 不只幾萬塊的罰緩, 還有可能要去坐牢

 

還有很多沒列舉出來的交通違規, 都會影響到你我他的安全及權益
嚴厲懲處違法的用路人, 以提供安全無虞的交通環境, 是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

利益與影響

台灣的交通亂象, 每一位國民都已經非常厭煩
常常會說大貨車很危險, 重機很危險, 摩托車很危險, 計程車很危險等等
通常危險的並不是車輛本身, 而是駕駛這些車輛的駕駛人

 

當今天警察執法機構投入大量的人力及時間, 卻無法降低車禍事故量及傷亡人數
因為懲處太輕, 罰鍰金額太低, 對於違規用路人不存在嚇阻性
不只警察工作量大, 交通的亂象依然存在

 

提高交通違規之處罰, 建立懲處之嚇阻性,
一旦嚇阻性建立後, 違規量下降, 警察人員之工作量也能降低

 

此外, 目前台灣的交通惡名, 已經連國外都知道
全球第三方安全機構「UL」,在2018年最新報告當中,台灣單在「道路安全」以及「交通傷害」兩大項目,
分別得到「無法評分」、「80分/全球排名97名」的難堪成績

 

連最簡單的行人過馬路, 都無法安全安心的過
可見目前的制度非常失敗
應建立大讓小的概念, 而不是目前的大車最大之醜陋實態

 

或許有些人會說, 目前的罰緩金額對有些民眾來說, 已具有嚇阻性
再調高, 或許會造成生活上的困難
但當今天用路人守法的行駛於道路上的話, 又何必擔心罰鍰的金額又或是懲處的輕重呢?
而且以目前的實際交通狀況而言, 很明顯是目前的懲處不具嚇阻功用

 

應優先保障每一位守法用路人之安全及權益, 而不是違法用路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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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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