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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嚴懲製造、散布、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者,別讓台灣重演南韓「N號房性虐事件」

提議者 兒童福利聯盟

已附議5135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03-26
檢核
2020-03-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0-04-09
回應階段
2020-04-16
回應階段
2020-06-0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提案單位兒童福利聯盟、台灣展翅協會

 

二、問題陳述

 

      南韓N號房事件引發全球關注,受害者多達74人,其中16人為未成年,受害者年紀最小僅11歲,該犯罪行為不但侵害兒少身體隱私,導致兒少身心嚴重受創,兒少受虐的影像在網路上被持續散播,可能帶給被害人一輩子的夢魘。

 

(一)台灣每年都有數百名兒少成為性剝削受害者,2018年衛福部接獲通報人數更破千人,展翅協會Web547檢舉熱線2019年亦接獲437件兒少性虐待/性剝削影像檢舉。根據法務部近10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兒少性剝削案件平均年增率為4.4%,尤其不法份子利用網路對兒少進行性剝削更是層出不窮。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自2017年上路以來,性剝削被害兒少人數大幅增加,但現行法令對於製造、散布兒少性剝削影像的行為處罰過輕,對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者更是只處以罰鍰及輔導教育,難收嚇阻之效。

 

(二)網路誘拐兒少的案件占當前性剝削案件的大宗,犯罪手法包括向兒少索取私密裸露照片、逼迫兒少性交、利用網路遊戲點數或寶物誘騙兒少拍攝私密照等;兒福聯盟也發現,兒少網路失蹤、網路逃家往往是性剝削案件的前身,但事前即早阻斷、當下即時處理及事後追蹤輔導,都欠缺明確法源及相關機制。

 

(三)兒少遭性剝削、網路誘拐、網路詐騙等犯罪事件,均屬重大網路安全議題,需要跨部會積極預防與因應,但長期以來,中央政府缺乏兒少網路安全專責機關,各部會常常互踢皮球,導致孩子在網路世界屢屢受害、孤立無援。

 

二、提案訴求

 

     兒童福利聯盟與展翅協會共同提出3項訴求,要求政府儘速採行:

 

(一)修法加重製造、持有、散布兒少性剝削影像者之刑責。

 

(二)兒少網路誘拐、失蹤、離家案件之阻斷、處理及追蹤輔導機制入法。

 

(三)行政院成立兒少網路安全專責機關。

利益與影響

1.提高製造、散布及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者的刑度,符合罪刑相當之比例原則,以嚇阻犯罪,使保護兒少的法律與時俱進。

 

2.透過將網路誘拐列為獨立罪刑,並將兒少網路失蹤、網路逃家相關預防、處理及尋獲後追蹤輔導機制入法,可督促執法人員重視並積極偵辦此類案件,從源頭遏止對兒少犯罪,保護孩子免於性剝削或性虐待。

 

3.透過成立中央兒少網路安全專責機關,事權統一,並建立有效的跨部會整合機制,積極預防與因應各類兒少網路安全事件。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協辦單位 內政部  法務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305 已關注 關注
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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