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交通部應試辦重機上國道(民國100年立院建議路段)

提議者 柏樺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2011年立院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訂550c.c.以上大型重機可依交通部公告規定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並以國6、國8及國3新化以南路段優先試辦

相信這是11年前立法院通過的承諾,行政機關不執行,是違反憲法的!

11年過去了,是時候該把權力還給民眾了,請交通部最起碼再次徵詢國6、國8、國3新化以南的各縣市,是否願意縣市內的國道試辦重機上去!

當然,若有其他縣市願意參與試辦,也是歡迎加入!

倘若各縣市交通局皆不願試辦,應以舉辦各縣市民調,調查願意讓重機上國道之縣市,並選同意者較多之縣市立刻著手推動試辦重機上國道之作業(包含:加開安駕課程、規劃日期、聯絡路權團體協助等等...)

 

利益與影響

台灣是小島,土地空間不大,設法減少路上車輛占用空間是必要的

大眾運輸是運輸工具當中可以移動最多人且佔最小面積的運具

而私人運具當中,則屬機車等2輪車輛是可以移動最多人且佔最小面積之運具

讓重機上國道可以解決交通問題,讓塞車狀況下降

 

而且立法院通過之法案,行政機關不執行是違憲!

 

可能會造成國道重機事故,有可能是小客車逼車,或重機騎士違規造成,但這並非禁止重機上國道就可解決

應加強安駕教育,讓更多駕駛可以熟記且遵守規則,才能根本治因

可能造成民眾觀感不佳,抗議血流成河,但有民調做基礎,少數應服從多數,可以不理他們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